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65 毫秒
1.
切实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必须适当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将容易引起群体性纠纷的抽象行政行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行政指导行为等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疏通法律救济渠道,使行政诉讼制度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行政指导作为一种必不可少的行政方式,其在实践中表现出的问题使得对之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很迫切,而首要的问题是其定义问题。本以现有的观点为基础,首先探讨设置行政指导这样一个概念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接着分析现有的行政行为与事实行为之分的不科学性;最后在对行政主体行为进行新的分类的基础上将行政指导定义为:行政指导是一个类概念,是行政主体单方作出意思表示,行政相对人有权自由选择采纳、接受与否的一类行政主体行为。  相似文献   

3.
不断扩大行政诉讼范围虽然已是各国立法的共同趋势,但行政诉讼范围要受制于多种因素,我国立法正是在平衡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了行政诉讼范围的基本原则。以此原则综合考量,目前抽象行政行为全部纳入我国行政诉讼范围的条件尚不具备,部分终局行政行为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内部行政行为的司法救济以设定行政复议前置程序为妥,责任鉴定行为宜纳入民事诉讼范围,而对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可诉性的争议本质上源于概念认识的不清。  相似文献   

4.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的新型行政行为,是现代国家发展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和环境保护等事业的有效手段。但是,每一个新生事物都会存在适应社会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不如人意的地方。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型的调节手段,也不例外,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本文将从行政指导行为的性质谈起,对行政指导行为在行政指导过程中转化为强制性行政指导行为这一问题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5.
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问题一直是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扩大的热点,在《行政诉讼法》修改之际,在理论及实务界的推动下,抽象行政行为可诉化已势在必行。然而如何确定可诉的抽象行政行为的范围,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对其予以确定,都是在解决这一问题时所不可回避的。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的做法,不但与国际发展趋势不相吻合,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带来一系列弊端。在行政诉讼制度比较完善的一些西方国家,通常只把行政立法行为排除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外,而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诉讼范围。现行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监督体制的缺陷要求赋予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发展现状证明,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有着一定的法律依据、理论基础、现实基础和可资借鉴的经验。  相似文献   

7.
根据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中行政诉讼受案的规定,对我国司法审查行政行为的受案范围的局限性、司法审查行政行为受案范围的扩大等问题予以分析和探讨。在目前的行政立法过程中,应将抽象行政行为、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自由裁量等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8.
随着公共行政管理的发展 ,政府采购行为越来越普遍。政府采购行为属具体行政行为 ,其引发的权力腐败和行政争议应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以保障政府采购权力的合法行使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这一规定说明,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适当性,换句话说,也即不适当具体行政行为不具可诉性。但笔者认为,这一规定并不符合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理论以及法的价值要求,因而,笔者认为,对不适当具体行政行为,应允许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亦应对其进行审查。 我国行政诉讼法之所以规定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不审查其是否合理,其中一个重要理由就在于立法者认为,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裁定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争议属于审判权的范围,而确定行政行为是否适当、是否合理,则是行政权的范围。  相似文献   

10.
行政补偿的规范化体现对政府权力的规制及公民权利的保障,行政补偿范围是行政补偿制度的核心要素。当前我国由行政补偿原则、范围的不充分性引发的公权与私权的矛盾冲突日益增多。发达国家对合法行政行为的补偿范围体现了广泛性、充分性。比较中外行政补偿范围的充分性,在行政行为的范围、权益的内容范围及损失范围等方面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是构建我国完备行政补偿制度的未来出路。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建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已经具备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从宪法和行政讼法两个层面着手建构:在宪法层面上,应考虑将司法对行政的监督权写进宪法;在行政诉讼法层面,应参照国外立法,完善中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方式和审查效力等主要要素。  相似文献   

12.
关于行政滥用职权的范围和性质的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认为,学术界有关滥用职权的范围和性质的主流观点缺乏充分的论据支持,是不能成立的。根据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考察分析,文章指出;滥用职权的范围不限于自由裁量权,任何一种行政职权都可以成为滥用的对象;滥用自由裁量权不属于违法行政而是不当行政。  相似文献   

13.
行政不作为的性质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行为可分为行政作为行政不作为;当前理论界常把行政不作为看作是违法行政行为,笔认为,行政不作为并非都是违法行政行为,随着行政改革的深入发展,合法的行政不作为将会大量出现。行政不作为从其性质上分为合法行政不作为和违法行政不作为。笔力图从性质上界定行政不作为的内涵及其分类,为理论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14.
与具体行政行为相比,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对象的广泛性,效力的反复适用性,因而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危害性更严重,行政相对人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时。可提起行政诉讼;受到抽象行政行为侵害时,却跨不进诉讼的门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我国目前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来自人大和行政机关,但监督不力,有名无实,在实践中抽象行政行为违法还是较严重的,对其进行司法审查实为必要,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都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我国已加入WTO,WTO规则要求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的司法审查,我国法律需与国际接轨,因此,我国应适时修改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逐步纳入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15.
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行政诉讼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但仅仅扩大行政诉讼的范围,而不建立行政公诉制度,将会收效甚微。确立行政公诉的涵义、主体,探讨进行行政公诉制度的必然性,是创建抽象行政行为公诉制度的前提。  相似文献   

16.
随着服务型政府、民主政治理念的不断推进,行政法领域在不断地探索新型模式来弱化行政权的强制性,而行政奖励作为一种缓和的、非强制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越来越多学者拟为研究对象。行政奖励制度的发展势必会激发行政相对人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其按照政府指引来实践社会的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良性发展,从而更好的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制。但如行政博弈理论所阐明的现状,传统理念的桎梏使得拓展行政奖励的范围尤为艰难。为了更好的将行政奖励引导和激励作用发挥出来,认为有必要加快行政奖励的研究和探索步伐,以下将从拓展行政奖励范围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7.
缓解城市交通拥挤一个最直接、经济上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拥挤路段的使用者收费,由此引发了关于收费的行政争议。道路属于“准公共物品”,行政机关对其进行的管理行为应视为行政行为,其争议理应属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我国许多城市正在酝酿引入拥挤道路使用收费制度,探讨征收交通拥挤费之行政争议的法律机制的意义将会凸现出来。  相似文献   

18.
文章对于行政指导特殊的强制性进行了论述,笔者结合行政指导的基本理论以及产生的背景理想化的对于行政指导的具体行为进行了阐述。最后笔者通过实际案例,对于行政指导与行政目的之间关系进行论述,试图解释现存的一部分行政指导所产生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