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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代购是指受别人委托,自然人或者单位从国外购买商品,并通过快递公司或者由人采取直接携带回国的方式,将代购物品带回国内的行为。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外贸易发展和网络购物的兴起,海外代购也逐渐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一些年轻人选择通过海外代购商品来追求时尚和高品质生活,我国的海外代购市场呈现逐年发展壮大的趋势。消费者通过海外代购享受着优质的商品和低廉的价格带来的双重利益,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由于海外代购涉及国家进出口贸易制度,却又缺乏具体法律规定,使之与走私行为之间的界限不够明确。这种不确定性为少数人牟取不当利益提供了温床,使国家税收蒙受损失,也影响到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为有效破解海外代购行为的法律监管难题,我们有必要厘清海外代购行为的性质,明晰其与走私行为的界限,探索海外代购管理制度,完善我国的走私犯罪立法。为此,笔者以"空姐代购案"为切入点,对其中涉及的刑法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以明确海外代购行为的性质,以期能为走私犯罪立法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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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12)
网络购物在日常消费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海淘也借着这股东风孕育而生,事实上"海淘"就是在国外网站上购物下单再将商品寄运回国的过程,它具备了许多国内电商所没有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商品质量与价格上.本文将借助计量经济模型,通过EViews3.1软件,以海淘消费者市场为例,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互联网用户规模、物流规模这几个方面对海外购物热潮的兴起进行统计数据的实证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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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代购化妆品作为走私犯罪的新对象,对海关监管、法律规制提出诸多挑战。海外代购化妆品走私犯罪具有走私方式多样和隐蔽性极强、走私小额化、走私者身份特殊、网络化日益显著、走私盈利空间大等显著特点,存在着“自用合理”界定不明、海关监管的信息化和科技化水平不高、定罪量刑标准单一和笼统、海外化妆品进口税率较高和税负差异导致的双重矛盾等问题。建议重设海关物品监管规定、建设“智慧”海关和强化反走私联动合作、完善海外代购化妆品走私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等对策,以达到打击海外代购化妆品走私犯罪、引导海外代购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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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亨 《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5):99-100
网络上离职空姐李晓航网络代购案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宣判。离职空姐李晓航伙同他人采用以客带货的方式从机场无申报通道将化妆品等货物携带入境,法院处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又因8万元的逃税罪被依法监禁3年,此外还要缴纳4万元的罚金。本文结合空姐代购案的审判,对海外代购问题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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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俊豪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34(3):144-146
代购毒品是毒品犯罪中的常见形式.司法实践中常以代购者从中牟利,认定其构成贩卖毒品罪.但此操作欠缺法律依据,贩卖毒品罪的成立并不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牟利意图或客观上的牟利结果,因此,立足代购行为本质,探析代购毒品行为性质.根据代购者作用力大小,代购毒品行为分为"无代购不可得"和"无代购也可得"两种行为类型,其中,"无代购不可得"包括"代购者寻毒型"和"代购者代理型"两种模式;"无代购也可得"包括"代购者跑腿型"一种模式.在罪名上,"寻毒型"代购者成立贩卖毒品罪正犯,"代理型"的代购者成立贩卖毒品罪共犯,"跑腿型"的代购者可以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或运输毒品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