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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指出“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从量变开始,进而达到质变;然后在新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质变。如此循环往复,构成事物的无限发展。”近几年来,我在物理教学过程中注重了这一规律的应用,教学效果比较理想,现从四个方面加以论述。把握量变的方向,创造量变的条件在物理教学中,学生理解一个重要概念,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一个重要规律等都属于一次质的变化。要想促成这些质的变化,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必须在教学过程中,把握好量变的方向,努力创造量变的条件。现举例…  相似文献   

2.
事物都是作为系统存在的,系统都具有层次性的特点。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和过程,表明事物的运动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但它只是从一个层次揭示了事物的变化状态。其实,量变质变具有层次性。判断一种运动变化的状态是量变还是质变,首先应该确定属于哪个系统,相对于哪个事物。如果参照的事物不同,就会确定出不同的状态,得出不同的结论。  相似文献   

3.
质量互变规律作为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一,对于我们的生活以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事物联系和发展都是量变与质变两种状态和形式,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与质变相互渗透。质变量变的辩证关系启示我们做事应该适度,把握时机,还要注意量的积累。  相似文献   

4.
质量互变规律对所谓“互变”过程的描述,并没有很好地揭示事物变化的内在机制。实际上,在同一种属关系及同一层次意义上,事物的变化并不是从量变开始的,而是表现为量变和质变同时发生的一种类似于“超循环”式的关系。同时,事物发生变化的各种不同层次之间并不是相互隔离的,而是密切关联的:较低层次的质变和量变的累积表现为较高层次的量变和部分质变;当这种量变和部分质变达到一定范围和程度时,便表现为在这一较高层次上的根本质变。  相似文献   

5.
胡兴松 《新高考》2005,(3):53-54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是指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质量互变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前进性和曲折性统一的原理),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重中之重,它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相似文献   

6.
化学作为一门自然科学,从研究物质的微观组成到物质的宏观性质,都蕴涵了丰富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也体现了自然、社会和人的密切关系,因此,用哲学思想指导化学教学有利于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认识能力和科学创新能力。一、在化学反应中渗透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态特征。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质、量、度,质是事物存在的基础,量是事物存在的条件,度是事物保持质的稳定性的量的界限,度是质与量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积累的必然前提。量变达到一定时,度必然引起质变。  相似文献   

7.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趋势和迂回曲折的途径,它和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一样都是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  相似文献   

8.
长期以来,哲学论著和教材都说: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质变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它区别了质变与量变运动的根本不同之处,界限如此明确。以致人们无不认为量变和质变是事物运动由相对静止到显著变动的两个环节,是首尾衔接、先后相承、“交错进行”、互不取代的两个阶段,并把质量互变规律表述为(定义为)“由量到质和由质到量的相互转化”规律,套用黑格尔的说法,质变就是“量的渐进过程的中断”。黑格尔《逻辑学》曾经认为;质变时,“单纯量的进展,被绝对的中断”,作为“质变对立面”的量变,“恰恰是单纯的漠不相关的改变”,只是在关节点  相似文献   

9.
石国强同志在《量变杂议》一文中提出:与一定质量相联系的不同质的物质层次是质量互变规律的一种表现。他说:“由这一事物转化为另一不同性质的事物是质变。但量变和质变还有一种表现,就是由于物质因其大小和质量不同而分为不同质的层次。一个事物分割到一定程度,进到一个新的层次,就会引起物质的变化,这也是量变转化为质变。”笔者认为,石国强同志的观点基本上是无可非议的,当然也有不足之处,就是  相似文献   

10.
如何看待事物的结构形式,我国哲学界尚无一致的意见。一般是把事物的结构形式归属于量,也有的把它归属于质。最近叶永在同志在《序变和质量互变规律》(以下简称《序》。载《哲学研究》1982年第10期)一文中又对事物的结构形式作了深入的探讨,提出结构形式既不能归属于量,也不能归属于质,主张把事物结构形式的变化叫做“序变”,从量变和质变中抽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环节引进质量互变规律,并称这一规律为质量序互变规律。我们赞同《序》文中所提出的不能把事物的结构形式简单地归属于量或质的观点,但对把“序变”作为一个独立环节引进质量互变规律有些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  相似文献   

11.
我国哲学界对质量互变规律的论述值得商榷。质是相对于人的实践任务和目的的规定性,量是事物区别于同类事物的规定性。量变引起质变的原因是:(1)量本来就是质,故量变也直接就是质变;(2)事物自身各种属性之间的相关性;(3)单个属性的量变可以导致事物结构的变化,而事物的质主要决定于结构。据此,将结构变化看作由量变到质变的中介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12.
一个哲学思想的解释何继兴质量互交原理指出,量变转化为质变,质变又转化为新的量变,在量变中有部分质变,在质变中有量的扩张,由量变到质变,由部分质变到根本质变。这是唯物辩证法质量互变原理的基本内容.酸碱滴定的基本过程如下:将20.00lm0.1000mo...  相似文献   

13.
矛盾规律说明了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事物为什么会发展、变化的?就是因为它内部矛盾的统一和斗争。现在要问:事物是怎样发展、变化的呢?发展、变化是怎样的情形、经过怎样的过程呢?这就要讲到从量变到质变的规律。讲到从量变到质变的规律,毛主席说:“无论什么事物的运动都采取两种状态:相对地静止的状态和显著地变动的状态。两种状态的运动都是由事物内部包含的两个矛盾着的因素互相斗争所引起的。当着事物  相似文献   

14.
培养学生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来认识化学中的一些问题,是中学化学教学的一个重要目的和任务。化学这门学科充满着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则以及内因与外因、现象与本质、宏观与微观、运动与静止等范畴都有极其丰富的内涵和例证。这里,仅就化学学科中的量变和质变略加浅析。  相似文献   

15.
事物的发展是由低级到高级地发展的①。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地发生着量变和质变这两种状态的交替,其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就在于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与外部条件的既对立又统一。然而,至此,事物由低级到高级地发展还有一个重要内容没有揭示出来,即事物由低级到高级地发展最一般的道路和趋势是怎样的?这就是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内容。本文试将否定之否定规律及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的形态发展问题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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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量变到质变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事物发展的过程,就是从量变到质变、又从质变到量变的过程。量变,也叫做渐变。这种变化是比较渐进的、缓慢的、不很显著的。在量变中,事物不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因而保持着质的相对稳定性,就是说,某个事物仍然是某个事物,并没有变成其他事物。马克思说:单纯的量的变化,达到一定点,就会转化为质的差别。”量变达到一定的限度,就转化为质变。质变,也叫做突变或是飞跃。这种变化是比较突进的、迅速的、显著的。在质变中,事物打破了原来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由一事物变成另一事物。经过质变,又开始了新的发展过程,开始了新的量变……一切事物的发展,都包含着量变和质变的状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看见的统一、团结、联合、调和、均势、相持、僵局、静止、有常、平衡,凝聚、吸引等等,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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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态或形式.恩格斯在阐述这一基本规律时指出:“在自然界中,质的变化——以对于每一个别场合都是严格地确定的方式进行——只有通过物质或运动(所谓能)的量的增加或减少才能发生。”①又说:“自然界中一切质的差别,或是基于不同的化学成分,或是基于运动(能)的不同的量或不同的形式,或是——差不多总是这样——同时基于这两者。所以,没有物质或运动的增加或减少,即没有有关的物体的量的变化,是不可能改变这个物体的质的.”②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所以有质的差别,是基于不同的化学成分或量的多少,而它们的发展、变化都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相似文献   

18.
对唯物辩证法的主要规律是一个还是三个的不同回答,不是对唯物辩证法个别原理、个别细节的分歧,而是如何理解唯物辩证法的主要内容和理论体系的原则争论。有些同志认为,“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只有一个,即对立统一规律”,而量变质变和否定的否定规律同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范畴一样,不过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展开”和“具体表现”,是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我认为,无论从无产阶级导师们关于唯物辩证法的论述中,还是从客观事物所固有的辩证发展规律中,都得不出这样的结论。相反,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和事物的辩证发展都告诉我们:唯物辩证法的主要规律是三个而不是一个,即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和否定的否定规律;正是这三个主要规律和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范畴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内容和完整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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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部分质变问题部分质变问题,是我国学术界一年多以来讨论的重要问题之一。讨论概况如下: (一)什么是部分质变?部分质变只存在于总的量变过程中呢?还是也存在于根本质变的过程中? 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部分质变只是属于总的量变过程中的,它是指一种事物过渡到另一种事物的量变过程中,在前一种事物本身未产生根本变化之前,所产生的质的部分变化。因此,当我们考察部分质变时,首先是不能脱离量变过程的,它是在量变范围内促进事物的发展变化,为根本质变作准备。如果认为部分质变是在量变范围以外,是属于根本质变的过程,若干部分质变相加构成事物的根本质变,那就无异说,事物只要一发生部分质变,就开始进入根本质变的过程。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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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质变就是事物性质的变化,量变就是事物数量的变化”的定义无异于说“质变就是质变,量变就是量变”,没有揭示其本质。而应是质变是事物发展的内容,量变是事物发展的形式;质变通过量变来进行。量变是事物通过量的增殖来实现发展的形式和途径。质变是前提,量变是结果。质(包括本质)及其变化是内在的,隐蔽的,量及其变化是外在的,显著的;质是比较稳定的,其变化是缓慢的,量的变化则是迅速的。质是整体,是稳定的,但整体内的“细胞”是极不稳定的,这种不稳定是为了整体的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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