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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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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新的资本制度下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越来越重要.本文以资本制度改革对债权人利益影响为视角,就认缴资本制下如何进一步保障和完善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建立持续有效的法人资产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公司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机制、完善公司催缴机制等措施,旨在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2.
长期以来,我国公司法的理念是建立在资本信用基础之上,确定最低资本金制度,以维护交易安全与债权人利益,其实,资本信用与资产信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从表层看,是公司资产和信用;从内容看,是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相似文献   

3.
文章对我国现行公司资本制度的弊端进行了审视,认为应该厘正以资本信用为基础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理念,以“资产信用”替代“资本信用”,发展完善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实现保护交易安全的社会目标,这就更为可行合理符合公司法的改革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4.
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其中最低注册资本和实缴制的取消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最低注册资本的废除是中国资本信用向资产信用变迁的重要体现。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债权人保护和"无赖公司"的法律规制问题,完善信息披露、政府的监管重心从事前向事后转变,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同时还需要在实践的发展中完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5.
关联企业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其存在和发展有着客观的必要性和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它给现行的公司制度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同时也对关联企业债权人的权益带来了一定的侵害。本文从关联企业的基本理论入手,分析了由于关联企业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给公司债权人带来的权益损失风险,这种风险既可能出现在债权人投资决策之前,也可能出现在投资决策之后。在对债权人的救济机制设置上,提出用法律的手段综合事前的预防保护机制和事后的救济机制,以图全面规范关联交易,并最终完成对关联企业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和救济。  相似文献   

6.
《公司法》确立的认缴资本制降低了债权人对公司资本担保清偿到期债务能力的信任,也打破了股东自治权与债权人利益保护之间的相对平衡。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制度是一项平抑认缴资本制可能引发的债权人利益保护失衡问题的重要措施;构建公司非破产境况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制度,应当规范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评级制度,构建合理的股东出资催缴制度,明确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7.
我国公司资本制从《公司法》颁布之初到现在历经数次修改,逐步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额限制,实现了注册资本实缴制向认缴制的转变,放松了对股东出资的管制,使出资制度回归股东自治。这一系列的改革举措体现了资本信用向资产信用转变的公司资本制改革理念,以及对股东出资由事前监管向事后监管思路的转变。总结历次公司资本制修改的共性特征会发现,我国仍实行法定资本制,被政策性修法思维左右,且改革内容主要集中于资本形成原则,对资本维持原则涉猎少;从改革的结果来看,仍然存在制度与理念以及制度之间彼此的脱节与矛盾。  相似文献   

8.
股东出资认缴制改革在赋予股东出资时限利益的同时也导致了公司流动资金减少,当公司不能按约清偿债务时,债权人能否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成为了学术界讨论的焦点之一。资本缴纳制度并非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合理手段,加速到期也并非是对资本原则的遵守。该制度下股东承担的补充责任不仅与我国立法中的其他补充责任相冲突,而且对主体间关系不适当的内外划分也使得加速到期对股东的期限利益保护不力,存在过度保护债权人的倾向。公司信用基础是平衡公司、公司债权人及公司股东利益的理想视角,以稳定信用基础为核心,兼采价格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实现三大主体的利益平衡,对保障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公司股东期限利益和公司债权人债权均具有实用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9.
欧盟的第二号公司法令以及我国的公司法都是在法定资本制的基础上朝着保护债权人,灵活运用公司资本的目的出发进行修改的。但修改结果体现在最低注册资本方面却都仅减少了注册资本的数量,而未对其有实质性改变。该文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着眼,提出了在减少最低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引用资产信用、偿债能力作为衡量指标,从而进一步接近保护债权人,灵活运用资本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中国新公司最低资本额制度是在对公司资本信用质疑、由“债权人利益保护”到“防止公司滥设”功能价值变迁、社会环境发生根本变化下的重构,符合商业规律,顺乎公司法发展潮流。  相似文献   

11.
股东的出资关系着公司资本的充实、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和市场交易的安全。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它属于合同义务,在公司成立后,则成为法定义务。根据股东出资方式的不同,认定虚假出资的形式也不同。从资本角度探讨劳务出资和信用出资的问题,主观上出资人对以这两种形式的出资不存在虚假的故意,客观上如果劳务出资和信用出资能在资本市场中成熟运转,其不宜被认定为虚假出资,可以慢慢地纳入法律认可的出资方式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2.
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基石。纵观《公司法》的发展历程可见,各国《公司法》中的资本制度大有缓和化趋势。我国最新修订的《公司法》顺应时代的要求,总结了10多年来我国《公司法》实践的经验教训,大胆吸收了国外一些先进的立法经验。根据对公司的信用基础理论的分析与公司资本制度模式的比较,我国新《公司法》的完善和创新是十分成功的。  相似文献   

13.
许中缘  李程 《湘南学院学报》2003,24(4):39-41,44
公司法规定最低资本制度的价值仅仅在于防止公司的滥设,以有利于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最低资本额对债权人的保护仅仅在公司法相关的制度保障下才有意义。我国公司法规定较高的最低资本额使中小企业组织难以进入市场,不利于搞活市场。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应制定及完善相关制度以确保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严格分离,并保证股东的人格与公司的人格独立。  相似文献   

14.
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在登记设立时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注册资本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本钱或物质基础,也是公司成立的法定条件之一和对债权人承担的基本保障。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额过高,背离的功能太多,登记审查不严,实际中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严重。我国公司法应采取折衷授权资本制,降低投资门槛,规范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5.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信用经济。公司信用问题是关系到中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问题之一。不论是资本信用还是资产信用,都是单一的标准,既有其合理性,又有其不足。目前,公司信用呈现多样化的转变趋势,它是一个多角度动态的问题,建立在多元因素之上,是一个公司综合概况的评价。所以,我国应在资本信用和资产信用的基础上,通过理论支持和制度支撑,构建多元化的公司信用体系;该信用体系应是动态、成长、涵盖行业的综合信用标准。  相似文献   

16.
一人有限公司自新《公司法》实施后开始合法化。它为创业者提供了更为宽松的创业环境和形式。然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缺失了公司制中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鼓励发展的同时,应通过构建完善、全面的信用体系和加强监管等措施达到趋利避害之目的。  相似文献   

17.
现实经济生活中,债权人利益得不到适当保护,侵犯债权人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基于此,作为公司制企业的主要债权人,银行应以独立董事身份进入审计委员会,从而形成一种新的债权人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18.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对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一种排除,即通过对那些滥用公司团体人格独立性和股东有限责任的鼓动责任的直接追索,以阻却公司法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债权人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实现法律公平、正义目标的要求。特别对于银行债权的保护,更加具有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公司合并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但是对债权人的保护不应以损害公司合并效率为代价。新《公司法》很好地确立了这一立法价值取向,但是在保护债权人制度的具体设计上,却存在诸多的缺陷,特别是没有规定债权人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对债权人的保护殊为不利,需要立法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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