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演绎作品,是指对于已经存在的作品进行的改编、翻译、汇编、整理等二次利用,从而创作出的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世界各国版权法对演绎作品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但核心内容基本一致。由于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对前人作品进行利用的基础上进行的,可以说所有的创作都是一种演绎行为。对于不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可以在不侵犯作者精神权利的前提下随意演绎,但对于仍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作品来说,演绎权专属于版权人。因此,对于那些具有较高商业价值的作品,如何进行不断演绎,使之既保持商业上的价值,又能超越著作权保护期的限制,这是任何一家从事版权产业者…  相似文献   

2.
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是古籍出版者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正在进行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再度引起业内人士对此问题的关注和讨论.业内人士围绕与古籍整理作品相关的修改草案第13条进行讨论,该条规定,"以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方式利用已有作品而产生的新作品为演绎作品,其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使用演绎作品应当取得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业内人士认为,应当明确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加大古籍整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力度,建议在《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条款中增加注释权、整理权.那么,古籍整理是一种什么作品,是否应当赋予古籍整理者"注释权""整理权",如何加强对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笔者就此阐述一些个人观点.  相似文献   

3.
张今 《出版参考》2012,(21):12-13
正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是古籍出版者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正在进行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再度引起业内人士对此问题的关注和讨论。业内人士围绕与古籍整理作品相关的修改草案第13条进行讨论,该条规定,"以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方式利用已有作品而产生的新作品为演绎作品,其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使用演绎作品应当取得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业内人士认为,应当明确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加大古籍整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力度,建议在《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条款中增加注释权、整理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图书出版中,汇编作品占一定的比例.大型汇编作品(本文指100万字以上,涉及原创作品及原创作者较多,出版成本较高的图书)在学术积累方面有重要影响,出版者大都比较重视,将其列入重点和重大选题.由于汇编作品是二次创作,必然与原作及作者发生关系,除了处理好与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的关系,还要处理好与原作著作权人的关系.如果各种关系处理不当,或者出版者没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由此引发的著作权纠纷,出版者将处于被动地位.  相似文献   

5.
正自媒体的版权法律风险防范,是当下自媒体发展过程中亟须正视的一个重要问题。自媒体作为作品传播的新形式,与传统媒体一样,也涉及版权的风险问题。随着博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出现,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作者,都可能是著作权人。我们自己创作的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拍摄的照片、演唱的歌曲、自己录制的有声读物等,通过这些自媒体传播出去之后,都可能被他人使用;与此同时,每个人也会通过这些自媒体传播他人作品,或对他人作品进行演绎和改编,对  相似文献   

6.
著作权贸易简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结果是作品被使用;作品被使用的结果使著作权人的权益得以实现。在著作权法律关系中,作品的直接使用者与著作权人之间,就使用作品进行的活动,概言之,就是“著作权贸易”。著作权贸易是指著作权中作品使用权的有偿移转。如果要举一个最通俗、最典型的例子来说明什么是著作权贸易的话,那我们最常见的——作者向出版单位投稿,出版单位接受稿件,安排出版,向作者支付稿酬——这一系列活动即为著作权贸易。  相似文献   

7.
周园 《中国编辑》2007,(5):66-68
著作权,是作者依法对自己任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领域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通过国家法律予以强制保护的专有权利。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人对自已的作品享何著作权,期刊编辑在编辑出版过程中应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作者著作权。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期刊编辑著作权意识淡薄,[第一段]  相似文献   

8.
电影作品的二次创作日趋火爆,但二次创作的背后侵权问题也日趋严重,本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分析二次创作侵权现状,提出网络视频平台与二次创作者联动起来,不断强化版权意识,将合理使用行为恰当化,从质与量上进行实质性改进,使二次创作行为受到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9.
演绎作品是指在已有作品基础上经过再创作行为而产生的新作品。演绎作品主要包括经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等产生的改编作品、翻译作品、注释作品、整理作品、汇编作品等,在文学作品基础上经改编摄制成的影视作品也属广义的演绎作品。演绎作品经过两次创作,具有双重作者,因而具有双重权利人。本文力图从有关规定中分析演绎作品双重权利人的权利范围。一、演绎作品的特点(一)保留原作品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表达方式演绎不是全新的创作,在演绎作品中必须保留原作品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表达方式。如将小说改编为电影剧本,该电影剧本必须再现原…  相似文献   

10.
编辑工作中的著作权管理人民交通出版社副总编辑梁恩忠著作权(亦称版权).通常是指法律授予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是指作品主要传播者的权益。对于出版社来说,对著作权人许可其专有使用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  相似文献   

11.
侵权行为种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各种各样: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已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  相似文献   

12.
一、著作权的法律特征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所依据的前提是:一个人的任何财产都不如脑力劳动的产品那样为他自己所特有。著作权是从法律上肯定作者对其作品所拥有的所有权。著作权人有权得到保护,使其作品不为他人所擅自使用,并有权分享社会因使用其作品所得的任何收入。  相似文献   

13.
利益平衡是现代著作权立法的基本精神,也是著作权制度设计和著作权法修改的指南.我国《著作权法》第一条开宗明义,明确规定"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一规定明确了著作权法要保护作者的著作权,保护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传播者权),鼓励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公众的合理使用权利),在具体内容中专门规定了"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其中以列举方式规定了著作权人享有17项人身权和财产权),"权利的限制"(其中以列举方式规定了12种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属合理使用),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包括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著作权法这样的制度设计就是为了解决相互交织的著作权人利益、传播者利益与使用者利益之间的冲突,维持这些冲突利益的大体平衡.  相似文献   

14.
《山西档案》2007,(4):F0002-F0002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  相似文献   

15.
所谓著作权,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包括两部分:一是人身权利,又称精神权利,包括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二是财产权利,指著作权人可以通过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并通过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相似文献   

16.
刘科 《科技与出版》2012,(10):70-72
复制在本质上再现了原作品,不具有独创性,因而不产生新的作品。二次创作包含了二次创作者的独创性劳动,是一种产生新作品的行为,这在本质上与复制不同。对他人的作品进行部分修改行为的性质是二次创作还是复制,关键是看行为人是否对原作品进行了实质性改进。  相似文献   

17.
商标权与在先署作权发生冲突时,要恰当地平衡已申请授权获得的商标权与自动取得的在先著作权之间的利益。将在先署作权作品注册为商标须经权利人同意,并支付一定的费用。当二者产生冲突时,在法律规定的在先著作权人享有申请撤销权的五年期限内,应将在先著作权人“明知”或“不知”两种情况加以区分,并予以不同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字作品作者的著作权,维护文字作品出版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只适用以纸介质出版的文字作品。 第三条 除著作权人与出版者另有约定外,出版社、报刊社出版文字作品,应当按本规定向著作权人支  相似文献   

19.
编辑要处理好科技期刊论文的署名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科技期刊是由许多作者的论文组成的 ,一期刊物作者少则几十人 ,多则上百人 ,因此作者的署名问题不容忽视 ,应当引起编辑的高度重视。  1 署名问题是著作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 :“著作权人包括 :(一 )作者 ;(二 )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著作权属于作者 ,作者一旦在作品上署了名 ,就享有了著作权 ,就承担了对作品负责 ,对读者、对社会负责的义务。署名代表作品是由谁创作的法律事实 ,这种法律事实是任何人也不能改变的。署名权受法律的保护 ,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  相似文献   

20.
擅自铸造数字作品非同质权益凭证(NFT数字作品)进行出售侵犯著作权人何种专有权利,理论上存在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两种不同的观点。NFT数字作品的出售虽然更接近于发行行为,但以发行权控制存在“无作品载体”的法律障碍;以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制虽然可以消除这个法律障碍,但是,一方面这个权利难以契合著作权人遭受的实际损害,也难以进一步控制非法铸造的NFT数字作品的转售行为;另一方面因为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难以适用,交易合同就可以任意阻碍合法铸造的NFT的转售和流通,这会带来更多的法律问题。将发行权的控制范围予以扩张解释后适用于NFT数字作品交易是更为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