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是古籍出版者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正在进行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再度引起业内人士对此问题的关注和讨论.业内人士围绕与古籍整理作品相关的修改草案第13条进行讨论,该条规定,"以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方式利用已有作品而产生的新作品为演绎作品,其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使用演绎作品应当取得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业内人士认为,应当明确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加大古籍整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力度,建议在《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条款中增加注释权、整理权.那么,古籍整理是一种什么作品,是否应当赋予古籍整理者"注释权""整理权",如何加强对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笔者就此阐述一些个人观点.  相似文献   

2.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整理人享有.有的法院认为,古籍整理成果凝聚了整理人员的创造性劳动,享有著作权保护;而有的法院则认为,古籍整理成果不能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古籍整理的目的在于还原古籍原意,整理人不是作者,整理成果未产生新作品,不应享有作者权保护.但为使古籍整理成果的利益得到必要的维护,《著作权法》可在邻接权框架下为古籍整理者增设一项新权利——古籍整理者权.  相似文献   

3.
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对于毁损作品唯一载体行为各法院认识不同,判决结果相矛盾。本文从一般侵权法、现行著作权法规定以及著作权法理论、侵权法理论域外法研究等不同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探索研究,认为损毁作品唯一载体既构成对著作权人著作权的侵害,也构成对作品载体物的侵害,其应当属于责任聚合。并对我国正在进行的著作权法修改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4.
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征求意见中,古籍整理的著作权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目前,与古籍整理相关的著作权矛盾和利益纠纷呈现出频发性、激烈性、复杂性的态势,而解决问题却遇到了一定的法律适用障碍.为此,建议对《著作权法》及其配套制度作出符合古籍整理著作权保护特点的变革,保障古籍整理事业在著作权法制轨道上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5.
肖燕 《图书馆杂志》2014,(3):4-10,17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自2011年7月启动,2012年12月国家版权局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三稿)。自2005年起,WIPO著作权与相关权常设委员会(SCCR)将著作权限制和例外列入议事日程,致力于商讨并缔结与保障残疾人、图书馆和档案馆、教育科研机构等获取受著作权保护作品相关的限制与例外国际条约。本文介绍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梳理评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主导的国际著作权限制与例外立法实践和最新进展,以期为我国著作权法修订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一直存在边界模糊不清、需要纠偏与调适的问题,第三次修改草案涉及新闻传播领域的条款,主要集中并反映在视听作品的内涵和外延、时事新闻概念的重新界定和著作权保护、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以及使用权等问题上。此次修改草案对新闻传播条款的修正,是历次修改中幅度力度最大、调整效果最明显的一次纠偏与调适,呈现出对相关问题的界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科学的修正逻辑、调整思路与立法旨归,有助于推动我国著作权法科学化、标准化、合理化和中国化的立法水平。  相似文献   

7.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的有关条款,阐述了档案利用、档案公布和档案编研中的著作权保护问题。特别是对档案编研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保护原著作权人的权利、出版中的著作权保护等问题作了论述,意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关于处理引用他人作品问题的几点认识和体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著作权法》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这一点非常好地体现了《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即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创作;又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是一种在法定的范围内“自由利用”,但这种利用是有条件…  相似文献   

9.
科技期刊著作权问题初探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科技期刊著作权问题初探北京大学学报编辑部陈进元1.科技期刊著作权人的双重身分作品的著作权应属于著作权人。《中华人民国和国著作权法》,(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即自然人)和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相似文献   

10.
著作权登记制度写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对于著作权登记制度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近期关于著作权登记是否有必要入法有不同声音,本文拟从著作权法所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立法法的要求和著作权登记的本质作用三个方面论述著作权登记作为著作权领域重要制度写入著作权法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1.
正2012年3月,国家版权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2012年7月,公布了修改草案第二稿。目前,此修改草案正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审议。相比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对著作权登记制度增设了原则性规定。笔者认为,这些原则性规定如果在修改之后的《著作权法》中得以保留,则为我国著作权登记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巨大的机遇,并极大地推动著作权登记工作。1目前我国著作权登记的法律依据1994年12月31日,国家版权局发布了《作品  相似文献   

12.
著作权合理使用是指《著作权法》明文规定的,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对其作品进行使用的一项制度。合理使用制度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制度之一。本文试从著作权、著作权合理使用、我国的著作权合理使用立法、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等方面展开论述.并对我国的相应立法进行评述,以期对该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赵强 《当代传播》2001,(3):43-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这样几种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这五种权利只是狭义著作权的内容,广义上的著作权还应该包括作品传播者的权利。在网络空间,著作权人理所当然享有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关权利,但是由于传播形式的变化,行使这些权利的方式也在发生着变化;而现有著作权法在对网络作品著作权人权利实施保护时,实践中又存在着一些模棱两可的情况,使传播者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窘境,并由此引发了一些争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网站是否有法定许可的转载权?…  相似文献   

14.
2001年10月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第一章第八条用了175个字进行了如下的表述: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相似文献   

15.
数字图书馆中著作权"有限制"默示许可使用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著作权领域中著作权人权利实现和公众利益保护平衡的角度来看,在网络时代数字图书馆领域应实行“有限制”默示许可使用制度。通过对当前著作权法中涉及的著作权许可问题进行逐个分析,结合网络时代作品传播的特点,确定解决数字图书馆著作权许可问题的入手点——建立“有限制”的默示许可制度。  相似文献   

16.
著作权集体管理与网络传播的利益平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所谓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 (包括邻接权人 )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 ,由其代为管理和行使权利 ,包括监视作品的使用、与未来作品使用者洽谈使用条件、发放作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在适当条件收取使用费并在著作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等 ,权利人享受由此带来的利益等。[1]2 0 0 1年 10月经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规定了“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2 ]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明确规定 ,弥补了长期以来我国《知识…  相似文献   

17.
吴晓波 《编辑之友》2012,(9):102-103,107
本文依据著作权基本的"思想与表达二分"原则分析了字体充当"作品"的构成要件,并参考最新《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立法趋势,提出影视作品中用到的公共字体和部分独创性不高的计算机单字不应构成作品,而书法作品和特殊计算机字库字体、独创性较高的单字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并为影视作品应如何合理合法地获得并使用字体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希冀对影视制作以及其他行业合理使用字体提供法律依据,也希望对我国字体研发行业的发展能够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8.
简述图书馆制度和著作权制度在其形成、发展过程中有着特别的关系,图书馆在著作权利益平衡机制中担当着重要角色。面对利益平衡的砝码向著作权人倾斜的情势,图书馆有促进著作权法确立著作权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适当平衡点,促进作品的生产、传播与利用之间平衡,促进著作权权能均衡的责任。  相似文献   

19.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转载未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载的报刊出处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  相似文献   

20.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转载未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载的报刊出处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