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论档案利用活动中的法律关系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的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档案利用活动中的法律关系及其特点本人在<档案学通讯>2002年第3期已做过详尽分析.本文在此研究基础上,主要探讨档案利用活动中法律父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及其实现.这一研究对于档案法学理论的规范研究和档案实践活动中正确有效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维护权利主体的利益,履行权利主体应尽的义务具有指导意义,对于<档案法>的修订等档案立法活动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2.
李宗富  张倩 《档案管理》2022,(1):105-108
新修订《档案法》中首次明确地提出了档案利用权利救济途径,但有关档案利用权利救济制度如何尽快完善并有效实施等仍需要深入研究探讨.笔者对澳大利亚、新西兰、丹麦、日本、法国、美国等国家档案法律中有关档案利用救济的条款进行梳理总结并对比分析,提出了需尽快制定档案利用救济相关制度,完善档案利用权利保障体系、设计具体可行的档案救济...  相似文献   

3.
一、建立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政策、法律、法规保障 <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对于档案开放的规定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提供了基本的前提.但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政策、法律环境方面仍有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如<档案法实施办法>对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只做了"可以随时向社会开放"的规定,但对这类档案开发中的档案形成者、档案利用者和档案馆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及本办法与其它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如何处理等都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得档案馆对这类档案的开发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依据;档案政策、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如只有<保密法>,而没有信息开放方面的法律,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方面,国家、地方、系统行业之间还没有形成相互联系、彼此配套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体系;有关档案法律、法规的实施还不到位.对档案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如合法的、正当的档案利用请求得不到满足、档案馆不及时公布档案目录等,公众中很少有人将其与一般意义上的违法行为联系起来.  相似文献   

4.
档案开放利用制约因素分析之法制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主要以<档案法实施办法>中针对档案开放利用的相关规定为例,简要阐述在档案开放利用方面档案法制体系存在的些许不足:开放范围过于"粗犷";开放年限不具有针对性;开放年限过长;缺乏相应的监督惩罚机制;上层法规与下层法规不相一致.  相似文献   

5.
《档案法》赋予了档案部门依法管理档案事务的权利。档案部门要正确理解和运用《档案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维护法律的尊严,为整个档案事业服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法律方法,主要是依据国家有关档案的法规制度来寻找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法律途径。作者试图从档案的分级管理、强化档案服务意识、开放档案工作、隐私权保护、档案编研工作、利用档案收费的合法性六个方面来阐述开发利用档案资源的法律方法。  相似文献   

6.
伴随着新《档案法》的实施,档案开放利用将面临新的法治环境.对新旧《档案法》中有关档案开放利用规制的数量及内容进行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之上分析新《档案法》中有关档案开放利用规制的进步性,并指出其对优化档案开放利用工作的现实意义,以期对新《档案法》实施背景下档案开放利用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开展有所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7.
档案利用权利是社会组织或个人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合理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档案信息和档案内容的权利,其实现以国家综合档案馆认真履行档案服务职责为前提,以社会组织或个人积极行使档案利用权利为关键.从制度构建和制度运行的角度来看,通过改进档案收集制度、落实档案开放鉴定制度、优化档案利用服务制度、规范档案监督检查制度和完善档案利用权利救济制度,能够为档案利用权利实现提供一定的制度约束和机制支撑,彰显新《档案法》"权利义务相协调"和"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  相似文献   

8.
我国<档案法>一直奉行建立公共档案利用与公布的二元制度.而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转变,档案公布权的设定越来越不适应档案开放利用工作发展的需要.本文在研究我国档案公布权设置的历史背景、取消公布权的现实基础、国外档案立法经验等的基础上,建议<档案法>修订中应当取消开放范围内档案公布权,而对于未开放范围内的档案公布权仍需保留.  相似文献   

9.
一、非国有档案相关法律问题概述 <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确立了集体、个人和其他组织对档案的所有权.对于这些非国家所有的档案,其中大部分并不属于<档案法>中所规定的法定档案的范围,其所有者根据其所有权对这部分档案有充分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对于其中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和应当保密的部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则有权代表国家进行监管,这部分档案应纳入国家法定档案的范围.如非特别指明,本文下文中所讨论的非国有档案都指这一部分法定档案,而不包括由所有者自主处置的部分.  相似文献   

10.
《北京档案》2002,(9):7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