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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工作是出版工作不可缺少的一环,校对人员的基本职责是“忠于原稿”即“对原稿负责”。1980年国家出版局公布的《出版工作暂行条例》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校对工作应对原稿负责,消灭一切排字上的错误,发现原稿有错漏和不妥之处,应及时提交编辑部门解决。”这既是对校对工作职责的界定,也是每个校对人员应该严格遵循的原则。 校对人员在校对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对原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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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校对职责,多年来一直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1980年《出版社工作暂行条例》虽已做规定:“校对应对原稿负责,消灭一切排字上的错误。发现原稿有错漏及不妥之处,应及时提交编辑部门解决。”但由于对这一规定理解不同,从而给正确评价出版社校对的作用等带来一系列问题。为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规定中说:“校对应对原稿负责,消灭一切排字上的错误。”对这一规定均无疑义。而对“发现原稿有错漏及不妥之处,应及时提交编辑部门解决”,却有不同理解及争议。有人认为,“发现原稿有错漏及不妥之处,应及时提交编辑部门解决”,这句话的重心是“提交编辑部门解决”,校对人员不能擅自改动的意思。原稿错漏是原稿加工问题,而原稿加工是编辑的职责。校对的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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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是出版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它对保证和提高图书质量起着重要作用。校对的职责是对原稿负责,消灭一切排版错误,并发现原稿的错误、疏漏和不妥处,提交编辑解决。消灭排版错误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校异同”,发现原稿错误也就是“校是非”。下面从这两个方面来谈谈笔者的认识和体会。一、“校异同”是校对人员 的天职,是对校对人员 的起码要求 “校异同”就是根据原稿核对校样,改正校样上的排版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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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对工作的思考马镇兴【南京】一、关于校对作用的认识国家出版局1980年1月10日制订的《出版社工作暂行条例》指出:"校对工作应对原稿负责、消灭一切排字上的错误。发现原稿有错漏和不妥之处,应及时提交编辑部门解决."这里规定了校对工作的职责,从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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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传统的校对工作大量地集中在对照原稿校异同上。新闻出版署颁布实施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明确规定:“校对工作应对原稿负责,消灭一切排字上的错误。发现有错漏和不妥之处,应及时提交编辑部门解决。”根据这项规定,要求校对人员至少要做到两点:一是对照原稿“校异同”,这是对校对的最低的要求,是必须做到的;二是如果校对人员发现了原稿的错漏或不妥之处,应交由责编解决,校对人员无权擅自修改,即“校是非”。随着磁盘书稿的出现,使图书出版从作者定稿后即具有了最大的保真性。编辑只是对书稿进行取舍的选择,很少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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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从事出版工作的人都知道,校对就是在尊重原稿的基础上,消灭在排版中出现的与原稿不相符的文字、标点和符号,以及版式和图表等差错,使校样能更正确地、如实地反映原稿上书写和批注的内容。也就是说,校对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或主要任务是“校异同”。然而,最近一个时期,关于校对工作人员的职责问题出现了一种新的说法,认为发现原稿错误,也就是“校是非”,也是校对工作人员的一项主要职责。许多人,尤其是校对业内人士认为,当前校对人员不得不从事“校是非”的工作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校是非”这种现象或观点的提出,使人们对校对人员的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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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的职责是什么?1980年国家出版局制定的《出版社工作暂行条例》是这样规定的:“消灭一切排字上的差错,发现原稿有错漏和不妥之处,应及时提交编辑部门解决。”这可以理解为,校对员在校异同的基础上,也要积极地去发现原稿上的问题,即校是非。一、校是非的必要性谈到校是非,有的人就会说,原稿上的问题是编辑的事,校对只对原稿负责。而随着形势的变化,这种观点应当有所改变。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出版社的出书选题是由上级下达或坐等作者将书稿送上门来,编辑主要是做案头工作,全部精力可放在对原稿的字斟句酌、仔细推敲上;且过去的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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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版工作中,校对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图书的质量.<出版社工作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校对工作应对原稿负责、消灭一切排字上的错误.发现原稿有错漏和不妥之处,应及时提交编辑部门解决."校对有两项任务:一是校异同,是对原稿的显真保值;二是校是非,是对原稿的纠错增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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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顾名思义,就是按照原稿逐字逐句进行核对。消灭排、拼过程中的错误,这就是校对员的工作、校对员的任务。但是,校对员不应该是按原稿核对校样的机器,而应当创造性地有思想地进行工作;也就是说,校对员的职责除了核对原稿和校样之外,也有校正原稿错误的责任。报纸的出版时间是以分钟来计算的,它不允许有丝毫的延误,所以校对工作经常是在时间极其紧迫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紧张的情况要求校对工作必须既快且好,来保证报纸的质量。要使校对工作既快且好,达到消灭错误的目的,每一个校对工作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工作中全神贯注,一字不苟,始终如一地核对原稿和校样。这是保证完成任务的主观条件。从方法上讲,初校和二校的进行一般是照原稿校对,在校对中,总是先看原稿,后看校样。看稿和看样子,同读其他东西不同,一定要把每个字都看清、记清,同时也要适当地“断句”。“断句”是为了便于记忆,减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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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版局1980年颁发的《出版社工作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校对工作应对原稿负责,消灭一切排字上的错误。发现原稿有错漏和不妥之处,应及时提交编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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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彧同志在《非智力因素对校对质量 的影响》(载《新闻记者》2000年第三期)一文中,以校对的职责范围作了肯定,承认校对的行为准则是:“其一,是忠实于原稿,即原稿怎样校样也必然怎样;其二,是对原稿错,校对有权提出疑问,但按常规是无权修改的。”校对要“尊重原稿、尊重作者、尊重编辑的劳动和对原文的处理”。可是在谈到如何看待见报差错时,陈彧同志又否定了自己的观念,把校对的职责范围无限扩大了,把不是校对的过错也加到了校对的头上,所列举的事实之逻辑是编辑出错,校对负责;编辑生病,校对吃药;校对是个泔水缸,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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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是根据原稿或定本核对校样,订正差错,提出质疑,以保证出版物质量的工作。现代校对工作是编辑工作的延续,是对编辑工作的补充和完善,是出版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原稿有传统的纸质原稿和现代的电子原稿两种。校对最基本的功能有两个:一是校异同,二是校是非。随着计算机介入出版业后,校对工作的客体发生了变化即原稿的电子文件化。校对工作更具体地说是校对和检查并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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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增值,指校对主体通过校对操作,对原稿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的价值(不是数值)有所增益,也就是对原稿质量有所提高。与此相对应的是校对保值,指校对主体通过校对操作,保护原稿价值不受损害,也就是对原稿质量起到保障作用。保值,是对每一位专业校对工作者的起码要求;增值,则是对每位中级以上的校对工作者更高的要求,也是应该的和必要的要求。校对保值,要求校者忠实于原稿,消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