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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我看报,多次遇到‘二二得五’的荒唐语。乙:不会吧!报纸都是经过秀才们精心推敲严格把关的,还会有错? 甲:你大概不看报。乙:我也常看报,怎么没这感觉? 甲:那你就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乙:啊?我进幼儿园了?空口无凭,你能举几个实例吗? 甲:你听这话对不刘?‘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吉安地区二百七十四个乡镇有二百六十四个成立过苏维埃政权,井冈山成为中国革命的摇假’(一九九二年五月六日西安晚报一版》井冈山万众争看‘毛泽东’——市话赴赣演出纪实》)。乙:好象没啥不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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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写作要不要学点辩证法?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别人怎么理解不清楚,反正我是尝到了一点小甜头。大凡人家都知道,事物都有两面性,而且有时还有一种矛盾掩盖着另一种矛盾的倾向。所以,我们通讯员在学习写稿时,就得研究甲事物与乙事物的关系,去伪存真,抓住事物的本质,由表及里,步步深入。如果光凭热情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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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我顶喜欢的一位老先生,说过一句话,我顶不喜欢:“我和我的读者都在慢慢老去”。如今,这句话用在国内媒体的读书版上,好像再合适不过。而我,如今的工作之一就是做好一个读书版。“老去”没什么不好,一个阶段的读者有一个阶段的阅读需要和阅读理解,我自己给下了个不准确的定义:隔代阅读。想弄好一张报纸的读书版,就要满足这种隔代阅读的需要。有了孩子的人,还没有孩子但却是别人的孩子的人都知道,代沟是划不开的天伦之乐,这里有DNA,是改不掉的符号;这里有荷尔蒙,是理不清的变异,老子与儿子,喝着一碗粥,品的是不同滋味。现在的学校,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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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我想写一篇《毛泽东和他的秘书田家英》的书评,因为书写得很好,很动人,有好多话想说,与老兄探讨一下,如何? 乙:好啊!此书我也看过.引起我很多思索,你先说,好在哪里? 甲:材料真实,事迹感人,田家英很了不起,特别在1958年以后对大跃进、庐山会议、包产到户等的看法似乎都胜过某些长辈人;还有毛和田都十分重视调查研究,关心人民疾苦,这是很有现实教育意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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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时时刻刻都是一个快活的大苍蝇,这一生什么羞辱没受过?尚且仍是滴溜溜的大眼睛,头发不秃牙不掉,上楼下楼都是三台两台不含糊,要不是心脏换了零部件,还不就成精了!其实都很清楚,每人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文艺界朋友叫我"铁蛋"、"大男孩",说到底我也不"铁",更不是"孩",换个活法就是了.没心没肺能活百岁,问心无愧活得不累.其实真累!我还有一个优点,说改就能改,即使是口头语也能改.这来自我坎坷的生活,用达尔文的话来讲,这叫"适者生存",只要你说得对,我就能改.不对就笑一笑,别让人失了望.这一写猛一看,我还是个精人,精什么,吃亏上当的也"玩"了不少.我想只要不给别人亏吃、不坑害别人就行了,做人不就是要的这个标准嘛!与人为善,与人为善呀!善可以善,但是不要善得太窝囊,我就是属于窝囊之流的人.黄永玉说:"韩美林说的坏人一定很坏,因为他轻易不给人下结论;他说的好人你千万别相信,才不一定哪!"这样的结论我只有不自在地笑一下,因为他说得蛮对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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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今天才20日,你怎么把新闻稿中时间写成22日?!”乙:“这你就不懂啦。稿件邮到报社得两天时间,等报社接到我的稿件,一看内容,不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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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一番波折后,我的朋友第一次深切意识到,学校是帮助孩子学习的地方,而不是检验孩子的地方;孩子是自己的,不能用别人的模式来套;自己人生的节奏和步伐,不需要受到别人抢不抢跑的干扰这是我朋友孩子的真实故事。100比37大朋友的女儿本来上的是个一级一类幼儿园,开开心心一晃三年,转眼该上小学了,因为单位附近就有一个顶级名小,接送极为方便,朋友心想就这里吧。终于等到面试那天,人山人海不说,很多还是带着"家伙"的——背乐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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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片:从记录孩子成长开始
27年前一个深秋的夜晚,"小王子"诞生.
我为他拍下第一幅照片,是裸照.这裸照不轻易示人,至今是我最得意的作品.
我为"小王子"拍照,从中得到许多乐趣.孩子的脸是最天真的,他的喜怒哀乐,全写在脸上.每次带"小王子"逛过公园,拍过照片,跨上自行车往回骑的时候,都要问问他的感受:今天玩得开心不开心啊?他有时说开心,有时直接就说:不开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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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28日,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今日说法》讲了这样一个案例:熊某,从甲公司跳槽到乙公司(该公司为非国有企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要求乙公司给自己上劳动保险,而乙公司却迟迟不给他上险.多方打听之下,原来是保存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他的个人档案中有一份要求熊某退还在甲公司多领的保险金的公函(事实是熊某是在甲公司某位领导的示意下多写了领款金额,而他本人并未多拿保险金),使乙单位认定他的个人品质不好,不诚实,因而不给上保险.这件事情宣扬出去后,给熊某造成很大的压力,带来沉重的精神负担,于是他拿起了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采访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员,问她为何要将这份公函放入熊某的档案中,她振振有词地说:"我不放他档案里放哪,如果领导问起来这份公函哪去了,我怎么办?"法院依法判定甲公司赔偿熊某精神损失费1000元,并书面道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