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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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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天定 《编辑之友》2010,(11):109-110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者为作者."[1]编辑人员以作者身份从事著述,与其他作者并无两样,他们对自己创作的作品,无疑也享有著作权.但在编辑加工中,编辑人员能否拥有个人的著作权呢?<著作权法>只规定了"编辑作品由编辑人员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说明,"编辑作品"是指那种选择若干作品或作品片段汇集编排而成的作品,如各种文选、诗选等.  相似文献   

2.
魏美荣 《出版参考》2015,(18):62-63
近年来,市场上的出版物琳琅满目,除了大量的个人作品集以外,还有大量的汇编作品,也即主编作品.随着主编作品的增多,涉及“主编权”的知识产权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对于主编权的性质和地位,学术界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主编只是将作品整理汇编,所以主编不能等同于作者,而只能享有部分的著作权;第二种观点认为主编在汇编作品时,已经按照自己独特的策划构思,按照自己的思路对作品进行了编排,主编作品凝聚着主编的创造性劳动,所以主编应该享有完全的著作权;第三种观点认为主编在汇编作品时,并没有付出任何创造性劳动,只是将现有的作品进行了简单集中处理,所以主编不享有任何著作权.由于《著作权法》没有对主编权做出相应的规定,主编作品的著作权纠纷难以适用现行法律加以调解.主编作品如何准确定位,主编对其所汇编的作品应该享有怎样的权利,主编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做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3.
李峰 《编辑学刊》2013,(1):29-33
目前《著作权法》修改正在进行之中,各种问题争论非常热烈,但是主编作品问题并没有在颁布的《著作权法》草案涉及之列.主编作品是比较具有我国特色的一种作品创作的方式,但是在《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中并没有主编作品的相关规定,许多涉及主编作品的纠纷由此而产生,本文通过案例分析,探讨主编作品的著作权原始归属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4.
我国著作权法在著作权归属方面规定了法人作品①和职务作品等不同类型.在一定情况下,职务作品和法人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权利归属完全一致.依照法律,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这是著作权法"保护作者的著作权益,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立法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著作权法给予作为生命个体的人的终极关怀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5.
最近,光明日报出版社原社长李树喜因认为<察贤辩才>一书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将人民出版社和社长黄书元告上法庭.但是,纵观媒体对当事人的各种采访,我们或许已经发现这类著作权纠纷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比如主编与作品著作权的关系,主编是不是著作权人,合作作品的再次使用、稿子未被采用或被大修改是否享有著作权等,需要我们去研究和思考.  相似文献   

6.
王立波 《出版参考》2009,(14):19-19
最近,光明日报出版社原社长李树喜因认为《察贤辩才》一书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将人民出版社和社长黄书元告上法庭。但是,纵观媒体对当事人的各种采访,我们或许已经发现这类著作权纠纷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比如主编与作品著作权的关系,主编是不是著作权人,合作作品的再次使用、稿子未被采用或被大修改是否享有著作权等,需要我们去研究和思考。  相似文献   

7.
正一、电视节目制作全流程版权管理体系的概念和必要性(一)基本概念1.版权版权即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当这种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时,其作者享有该作品的版权。我国著作权法在第三条和第十条中明确规定了作品范围和著作权内容。同时,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产生的创造性劳动也受著作权法保护,即享有邻接  相似文献   

8.
编辑要处理好科技期刊论文的署名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科技期刊是由许多作者的论文组成的 ,一期刊物作者少则几十人 ,多则上百人 ,因此作者的署名问题不容忽视 ,应当引起编辑的高度重视。  1 署名问题是著作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 :“著作权人包括 :(一 )作者 ;(二 )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著作权属于作者 ,作者一旦在作品上署了名 ,就享有了著作权 ,就承担了对作品负责 ,对读者、对社会负责的义务。署名代表作品是由谁创作的法律事实 ,这种法律事实是任何人也不能改变的。署名权受法律的保护 ,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  相似文献   

9.
重视作品标题的著作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品标题如同作品传播的眼睛,其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作品的创作水平,决定了作品的市场价值;优秀的标题还可提升作者知名度和声誉;同时,由于标题是对作品内容的高度概括,所以它还可作为人们获取作品信息的重要来源.正因为标题的重要作用,近几年来,关于作品标题的侵权纠纷不时发生,如<五朵金花>剧本名称的著作权保护案、"三毛"著作权侵权案、品牌期刊被盗用名称纠纷等等,作品标题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公众的重视.笔者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现状和国内外部分典型案例,针对作品标题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及其意义做些理论上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论灰色文献的版权保护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我国的著作权法规定:"①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②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享有中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权利.  相似文献   

11.
张今 《出版参考》2012,(21):12-13
正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是古籍出版者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正在进行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再度引起业内人士对此问题的关注和讨论。业内人士围绕与古籍整理作品相关的修改草案第13条进行讨论,该条规定,"以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方式利用已有作品而产生的新作品为演绎作品,其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使用演绎作品应当取得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业内人士认为,应当明确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加大古籍整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力度,建议在《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条款中增加注释权、整理  相似文献   

12.
在出版实践中,作者通常用“编、编著、著、编译、译”来标示自己作品的创作程度。笔者认为,标示创作程度对于避免引起著作权纠纷固然很重要,但简单地用标示创作程度来解决著作权问题只是治标不治本的一种被动办法。彻底解决著作权问题应该在资料源头上下功夫。1 有关著作权的两个基本概念  (1)著作权的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这句话的核心问题是作品的认定,也就是什么是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明确指出:“著作权法所称作品,…  相似文献   

13.
教材职务作品,是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依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换言之,教材职务作品的作者,除了从事创作性劳动的作者外,还有视同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按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教材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教材职务作品上署作者名,这是法律许可的、合理合法的事,但在具体操作中,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14.
著作权法保护模式下的以高校图书馆自建数据库为权利客体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十分复杂,不同的建设模式决定了著作权作品类型与权利归属的不同。从权利主体与权利分配角度看,委托建设、图书馆自主建设、图书馆职工主持建设情况下的数据库作品类型可分属法人作品、职务作品、个人作品,不同类型的作品决定了著作权相关权利的所有者不同,图书馆、受托人、职工创作者都可依法享有相关权利。  相似文献   

15.
在微博日益普及的自媒体时代,微博用户原创文字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如果享有,存在哪些对微博原创文字作品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如何界定不同主体的责任以及减少侵权行为,已成为影响微博发展的重要问题。本文就原创的、以文字符号为表现形式的微博作品进行分析。分析表明,虽然微博文字作品字数太少,但是字数多少并不妨碍微博享有著作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的  相似文献   

16.
许可协议并非撇开著作权法另起炉灶,而是以承认开放作品的著作权为前提,然后再将这种享有著作权的开放作品纳入许可协议的运作规则之中,而且这种规则都是在各国现行著作权法基础之上的特定解释。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的本质是反垄断,目标是在作者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保持相对的平衡。  相似文献   

17.
景宏 《现代出版》2007,(4):53-54
"著作权法",是指我国政府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具体权益,所制定的相关法律. "著作权",即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作为作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而应享有的专有权利.其主要内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  相似文献   

18.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整理人享有.有的法院认为,古籍整理成果凝聚了整理人员的创造性劳动,享有著作权保护;而有的法院则认为,古籍整理成果不能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古籍整理的目的在于还原古籍原意,整理人不是作者,整理成果未产生新作品,不应享有作者权保护.但为使古籍整理成果的利益得到必要的维护,《著作权法》可在邻接权框架下为古籍整理者增设一项新权利——古籍整理者权.  相似文献   

19.
编辑如何用好作品修改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图书修改权的性质与编辑职责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而著作权就包括作品的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因此,从法理上来说,作为不同于作者的主体,编辑并没有对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 但在现实中,所有图书都是经过编辑加工即修改后才出版的.编辑具有从政治、思想、科学甚至文学艺术等方面对作品进行审查的职责,一旦发现作品中的问题,编辑就有责任指出来,提出修改方案.这样,版权保护与编辑加工活动之间就存在矛盾.  相似文献   

20.
王泽 《新闻窗》2013,(5):80-80
著作权又称版权,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它包括人身权利(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财产权利两部分。而现在数字化技术和网络传播技术的迅速发展,给著作权带来了新的冲击,原有著作权法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现代新技术发展的需要。在数字化时代,传统著作权法所保的作者的人身权、财产权和邻近权需要作出新的具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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