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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中图法》对分类系统中所出现的共性类目,制定了几种不同形式的仿照复分办法。在仿分组号中,有些情况要加“○”。本文试据《中图法》对加“○”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对在什么情况下要加“○”及加“○”的作用,谈些粗浅体会。一、依专类复分表复分的加“○”问题《中图法》把专类共性间分的问题,编制专类复分表,供需要复分的各类仿照复分。《中图法》的专类复分表有两种形式:第一种,表中每个号码的首位数不是○,或者一部分首位数是○,一部分首分数不是○,本文简称为“未加○类复分表”第二种,表中每个号码的首位是○,或者除了带总论复分  相似文献   

2.
《知识组织文献分类表》系国际知识组织学会(ISKO)创始人Ingetraut Dahlberg博士为1974年创刊的《国际分类》杂志“分类法文献”栏目编纂的。1993年在该刊发表时,Dahlberg职博士在前面增加了一个导言。本表的许多类目可以根据学科或专业进行复分(以*标示),复分的依据是Dahlberg博士编纂的另一部分类表——《信息编码分类表》(ICC)。在多数情况下,ICC代码与《知识组织文献分类表》代码结合时需加“一”,只有5—6大类直接按ICC复分。例:“048—51/4医学叙词表”,而“651/4有关医学叙词表的文献”。本表根据《知识组织》杂志1999年第4期刊登的修订版译出。该刊编辑根据知识组织领域研究的进展,对类目作了少许更动,并将《信息编码分类表大纲》附在表后,以便对照、使用。  相似文献   

3.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5版)中个别类目的仿分规定了仿分组号时采用特殊的取号方法,即特殊仿分。其设置特殊仿分规则的原因是:避免类目扩充造成号码冲突,适应被仿分类目的特殊编号方式,使类目仿分符合逻辑性要求。实际分类工作中,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特殊仿分规则,如:具体类目仿“一般性问题”分、被仿分类目采用特殊编号方法仿分、复分依据转换仿分、越级仿分等,选择不同的分类标引方法。 图1。表6。参考文献4。  相似文献   

4.
类目注释是对一些容易混淆或是有特殊意义的类目所注的说明,它能帮助图书分类人员正确了解和掌握分类表,保证图书分类的准确和一致。《中图法》的类目注释大致有下面三种:说明类目的内容范围,说明与其它类目的关系,或说明分类的方法。在很多类目下都注有“按××复分”的字样,就是在说明方法。这些注释在使用中总感到有些不足.最主要的:一是感觉类目注释不够多;二是注释粗糙,不确切。  相似文献   

5.
本文对《中图法》和《科图法》中的地理学科从类目体系编排、类目之间的关系、类目名称的规范使用等方面作一比较,指出其欠缺之处,力求使图书的分类能够完整、准确地反映学科的分类体系.  相似文献   

6.
对《质疑》一认为《中图法》第四版中图地区表的第3条使用规定及其举例是错误的,认为中国各大区不能用中国地区表中的专类复分表复分的观点提出了商榷意见,从类目复分的加“0”规则论证了《质颖》一举例发生的重号现象是不存在的,并例释了已发现的四版7在类6种类型共14处存在的加“00”例证。  相似文献   

7.
人物传记类图书著者号取号发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物传记类图书的著者号取号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它不仅与《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中传记类目的设置有关,而且与传记图书的分类和排架有着直接关系,不能简单地采取《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中“人物传记以被传人取号”的规则,要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取号。  相似文献   

8.
于新国 《图书馆建设》2011,(8):50-51,55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以下简称《中图法》)(第5版)新增类目与加"0"类目之间存在着重号问题,这需要《中图法》编委会、相关分类专家和文献分类领域同仁认真思考。例如,《中图法》(第5版)中的一处新增类目"K870.5金石学"与加"0"复分类目"K870.5中国文物考古调查发掘报告"存在类目内容不同但分类号码相同的重号问题,可以采用其他非数字符号取代作为转换不同分类标准时的标记符号"0"的方法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9.
分析《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5版专类复分表编码位数不一致问题,以便为其改版提供参考。调查发现,自然科学类目专类复分表中复分号一律冠“0”的做法,缘于“一般性问题”类目不用于分类文献的规定,但这种规定违反了层累制编码原理和复分加“0”规则,也与实际情况不符。根据“一般性问题”类目设置的变通、类目注释、分类原则等事实,“一般性问题”类目是可以用于分类文献的类目,故专类复分表宜采用1位数编码,使其与社会科学类目专类复分表编码相一致。  相似文献   

10.
《中图法》第四版及电子版"中国地区表"的修改与说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 修改由于《中图法》配号缺陷 ,经《中图法》第六届编委会商议决定 ,修改“中国地区表”的第三条使用规定 ,现修改为 :“在本表所列的中国各地区 ,如再采用其他标准细分时 ,则必须在地区号码后加‘0’ ,以便与本地区所属的省、直辖市区别开来。例 :华北沙漠区域地理号码为P94  相似文献   

11.
樊瑜 《图书情报工作》2006,50(3):115-118
针对各个学科领域期刊分布的发展特点,结合分类实际工作的需要,依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的编制原则,参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发展变化,提出《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的具体修订措施,包括根据文献保证原则增加类目设置和类目注释、规范类目名称和注释、删除重复的类目、完善形式复分表和保持与《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基本一致等。  相似文献   

12.
文章对使用《中图法》进行类目复分组号过程中,先采用“中国地区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复分,再依专类复分表类目复分或仿临近类目复分时和使用“世界地区表”的“朝鲜”复分,再依专类复分表复分或仿临近类目复分时的忽略加“0”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3.
随着《中图法》第5版2010年9月出版发行,《少图法》第3版修订工作也于2011年9月开始启动。沈阳市少儿图书馆承担《少图法》第3版TP类目的修订工作。依据《少图法》第3版的修订原则,结合分类工作实践和TP类目修订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调整类目结构、增设新类目、修改类目名称、增改类目注释及删除合并类目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4.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以下简称《中图法》)(第5版)中"J艺术"类目下的美术相关类目与《中图法》(第4版)相比新增了部分类目,扩充了部分类目体系并修改了部分注释,使得分类体系更加完善,归类也更加确切。然而,艺术类目的设置虽经多次修订,仍然难以完全满足对艺术类图书分类的需要,在部分类目名称设置等方面尚需完善。  相似文献   

15.
图书分类法在标记符号方面,为尽量使类号适应层累制的需要,多采取阿拉伯数字的小数制,以使号码的位数能代表类目的级数。我国目前编制较好、使用较广的两部分类法——《中图法》、《科图法》,也基本上采用了“小数制”。我们一般说  相似文献   

16.
《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本)(以下简称《简本》)是根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以下简称《详本》)一九八○年修订本节编而成的。它是为了解决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的需要而编制的,主要适用于藏书在二十万册以内的一般县、市区馆、中学图书馆以及与此规模相近的其他中小型图书馆使用。《简本》与《详本》在编制原则、体系结构、号码配备等方面都基本保持一致。二十二个大类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编到二——六级,全表共列类目二千五百八十条。它比第一版大有改进。主要表现在类目大幅度增加,注释更加详尽,增加了专用复分表,编制了类名索引。但由于我国编制中小型图书分类法的经验和实  相似文献   

17.
本刊在1985年第3期刊出李滔《也谈〈中图法〉的加“○”问题》一文后,相继收到江西倪剑萍等同志关于此问题的来稿。现将他们的看法综述如下。一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学情报学系王渡江认为:《中图法》在复分加“○”问题上至少有两方面是处理欠妥的。①《中图法》的“世界地区表”说明:“在本表所到的世界各个地区下(如亚洲、东南亚),如采用其他标准细分时,则必须在地区号码后加‘○’,以便与该地区所属的国家区别开来”。事实上,由于自然科学部分的各专用复分表的号码前已经加“○”,而这个“○”的作用与世界各个地区号码后需加的“○”的作用相同,这样“世界地区表”的这一段说明并不适用于自然科学各类的细分。例如,对“亚洲气候旬报”这一主题,我们应取  相似文献   

18.
类目是构成列举式分类表的基本单位,而分类表是由成千上万的类目按照一定原则组织起来的。每个类目都有其名,借助于单词或词组予以表述。因为类名规定着类目的内容与范围,所以,类名要求准确与概括。但《中图法》的“G63中等教育”和“G638各类型中等学校”,这两个类名,名不副实。“G633各科教学法、教学参考书”这个复合类名中间以“、”号隔开并列出现,显得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为讨论问题的方便,兹将《中图法》(简本)“G63”类组及其子类的有关部分节录于下:  相似文献   

19.
《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分别就《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编辑说明、正文(著者首字拼音、著者首字、分段字母、著者号码和复分标志)、著者复分表、特定类目取号、排版印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20.
《中图法》的标记符号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混合制号码,数字的设置,基本上遵从层累制的编制原则。层累制编号法突出的优点是类号反映上下位类的关系很清楚,逻辑性很强。但由于阿拉伯数字共有十个,不足以标记十个以上的同位类目,因此《中图法》对部分同位类的配号采用了八分制、双位制等方法。对同位类号码的配备可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同时又应该具有简明的规律性,使分类号码能表达出类目之间的关系,能表明哪些类目是并列关系,哪些类目是从属关系。但是从《中图法》(第2版)同位类编号的实际情况来看,形式繁多,缺乏简明的规律性。例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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