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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可划分为网络内容提供者/网络用户直接侵权和网络服务提供者间接侵权两种类型.为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证明责任,对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作类型化处理十分必要,并且应尽量平衡网络著作权人的保护激励、公众获取信息、互联网发展三方利益.  相似文献   

2.
随着数字图书馆的快速发展,基于数字图书馆的网络侵权纠纷已经成为制约数字图书馆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如何利用归责原则对各种侵权行为进行责任认定,为数字图书馆在建设和服务过程中避免侵权提供具体的建议,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契机,但该法也应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增设章节专门规定网络侵权行为,并将数字图书馆作为网络侵权特殊主体来规制。  相似文献   

3.
文章从我国数字图书馆网络资源侵权案入手,在分析我国近年法院受理的数字图书馆资源网络传播侵权行为案件的基础上,对侵权案件的特征、侵权方式以及侵权原因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数字图书馆资源版权保障机制和规避侵权行为的可行性解决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4.
本文根据提供服务的内容,将网络服务商(以下简称ISP)划分为网络联线提供者、网络内容提供者、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3种,并在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的背景下,探讨了不同类型的ISP侵权责任的构成,总结了侵权的表现形式,对网络服务商避免侵权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5.
数字出版作为区别于传统出版的新模式,对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传统的版权法与侵权法均制定于纸质出版时代,在调整数字出版平台所涉侵权行为时显得力不从心。当前的法律规定未考虑数字出版平台所涉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加之司法实务中未对数字出版平台的法律属性进行准确界定,由此造成了当前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和法律规则设置不完善的双重困境。本文通过对数字出版平台的法律属性进行划分,确定其具有网络内容提供者(ICP)与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ISP)两种不同属性,应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开放型数字出版平台作为ISP应直接适用《民法典》关于网络侵权的相关规则,包括“避风港原则”与“红旗规则”。封闭型数字出版平台作为ICP对作品负有事先的审查义务,应对其出版的作品内容是否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人格权等合法权益进行合理审查,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6.
数字图书馆改变了人们的阅读习惯和阅读方式。同时也带来了网络信息传播中的侵权现象,为此本文对这些现象做了深入的分析研究,结合对问题的剖析,总结了其中存在的影响根源。最后根据当前现状提出了规避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侵权行为的举措。  相似文献   

7.
赵云 《青年记者》2017,(15):50-51
视频分享网站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分类 视频分享网站侵权案件中的侵权主体,可以分成视频网站、网络用户两大类,因此侵权行为就分为网络用户单独侵权、视频网站单独侵权和共同侵权三种. 1.网络用户单独侵权.网络用户单独侵权发生的基础条件是视频分享网站为狭义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传输通道服务,与传输内容毫无关系.用户需要先注册,并上传视频内容、添加描述,网站会自动接受和及时发布上传的视频,①供其他网络用户在该视频分享网站上自由下载和在线观看.  相似文献   

8.
随着数字技术的产生和逐渐成熟,数字图书馆将成为未来图书馆发展的主要模式。在数字图书馆的发展过程中,著作权侵权纠纷将无法避免。出于数字图书馆健康发展的需要,其提供实体数字资源而导致的直接侵权行为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提供虚拟数字资源而导致的间接侵权行为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9.
数字图书馆逐渐成为当今图书馆的主要信息资源,但数字图书馆各主体的侵权现象频繁发生,影响了数字图书馆的健康持续发展。为了建立良好运行秩序,必须明确界定各主体的知识产权范畴,严惩侵权行为,促进数字图书馆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数字图书馆用户侵权案件已取代数字图书馆自身作为责任主体的侵权案件,成为相关著作权侵权案件的主要类型,但此类研究仍然匮乏。本文对数字图书馆用户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形态、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损害赔偿依据和损害赔偿额评估方法等进行探究,目的是加强对数字图书馆用户民事法律责任的认识,进而用法律引导和规范用户信息行为,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促进数字图书馆有序发展和更好地发挥新型知识传播中心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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