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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的构筑——从实证研究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吉朝珑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1(2):45-50
青少年违法犯罪具有犯罪主体文化程度低下,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团伙犯罪居多等特点。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矛盾是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不良社会现象及环境是重要客观原因;构建预防青少年犯罪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以实施"家庭细胞"工程、"校园育苗"工程、"社会防护林工程"为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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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朝珑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2(3):44-48
我国物业服务行业由于起步较晚,有些关系尚未理顺,目前正处于纠纷多发期,尤其住宅物业服务纠纷已经严重影响到许多人的日常生活,也给社会增添了不稳定因素.解决我国住宅物业服务纠纷应从如下方面着手:1.严把竣工验收关,从根本上减少纠纷隐患;2.明确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并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社会评价;3.依法及时成立规范业主自治组织,提高业主自治水平;4.健全物业服务法律法规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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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确立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形成了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处置体制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现阶段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矫治措施仍是将其集中在相对固定且封闭的场所进行管理,尚缺乏独立、协调、统一的教育矫正机制.社区矫正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行之有效的行刑社会化方式,充分体现了我国青少年犯罪再预防的刑事政策,符合对未成年犯行刑的非刑事化、非监禁化和轻刑化的国际刑罚执行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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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柏坡时期是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史上最辉煌的时期,在这里孕育产生了伟大的西柏坡精神,成为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夺取无产阶级革命全国胜利的强大精神动力。这种精神动力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今天,尤其具有当代价值。经过二十年的研究,西柏坡精神研究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仍处于初起阶段,研究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全面缕析西柏坡时期中共中央和华北人民政府的法制建设历程,有利于充实西柏坡精神研究中法治内涵研究这一薄弱环节,从法治的视角丰富和把握西柏坡精神。西柏坡时期的法制建设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践行和人民司法中国特色的探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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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现象普遍存在。从社会性别的视角透视这一现象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传统社会性别观念的困扰、现行法律规定的缺失以及经济因素的制约是女大学生平等就业的三大障碍。运用社会性别分析的方法为女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搭建平台需要重构平等的社会性别意识、修正现行法律规定的缺失和利用经济的杠杆作用进行调节。简而言之,社会性别主流化是改变我国目前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促进女大学生平等就业的可行性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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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处置制度检视及社区矫正制度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吉朝珑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19(4):79-82
我国对待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置分为刑罚处置和非刑罚处置两种。传统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置制度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已成为不争的事实。重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处置制度势在必行。其中,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立法及社区矫正机构,科学设置社区矫正项目是构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处置社区矫正制度的三大基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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