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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时期的婚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首先是结婚要遵循父母之命和讲求门当户对,这反映了东汉时期长者在家庭生活中的主导权以及社会门第等级观念的流行;其次是离婚和女子再嫁相对自由,同时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烈女行为也被大力提倡和颂扬,既反映了东汉社会比较开明的婚姻观念,也说明了婚姻礼法制度的逐步严密;最后统治阶层忽视基本的伦理纲常,婚姻关系比较混乱,这种关系应当是建立在特定的政治利益基础之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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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代兵 《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5):16-18
刘邦建立汉朝之后,继承秦朝二十等爵制,对创立西汉政权的军吏卒普遍赐爵,给予各种优待。而随着战争的减少,爵位逐渐失去了奖励军功的作用,但依然具有一定的价值。在西汉初年,爵位作为一种政治资源时常被转让和买卖。一方面,统治者允许民间买卖爵位以暂时解决灾荒之年百姓的困难;另一方面,朝廷通过卖爵来解决政府面临的一些实际的社会经济问题。爵位买卖政策对汉初经济社会恢复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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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典园林发展的转折期。私人园林的兴起是这一时期园林发展的一个转折点。动荡的社会政治环境是私人园林兴起的触发因素,而庄园经济的发展壮大为其提供了物质上的基础,思想文化的多元化和士人山水园林意识的增强才是这一时期园林发展的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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