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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熙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4,20(3):133-135
被害人在世界各国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不同的。但是,被害人在各国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开始加强,保障被害人权利成为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重要方面。兼顾被告人与被害人双方利益并力争使之平衡,对被害人的保护并不必然赋予其公诉案件当事人地位是共同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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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熙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3,19(4):100-101
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对谁有资格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和民事诉讼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本文对公益诉讼的概念、特征、依据及意义作了分析,阐述了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并对该制度的建立提出了若干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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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熙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2,(2):74-76
刑讯逼供这一野蛮残酷的审讯方法,是对嫌疑人人权的严重残踏。为切实防范刑讯逼供,首先应揭开侦查讯问的神秘面纱,在此基础上,建议采取如下措施:完善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关刑事诉讼立法的规定;确立无罪推定原则;确立完整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增强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的诉讼地位,扩大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实现侦查讯问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强化对自愿供述的激励;确立侦查程序中的司法审查制度;设立刑讯逼供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加大对刑讯逼供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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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熙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3(5):66-68
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已有很久的历史,它起源于近代抵押权与破产法上的登记制度,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采登记生效主义,不利于交易安全的保护和公平正义价值的实现。从交易安全和公平的角度,应采登记对抗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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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学课堂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应遵循的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技能性很强的学科,但是传统学院式法学课堂教学却存在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重教师讲授而轻学生主动学习等问题.在法学课堂教学过程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只有把握案例前置性、创新性、互动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等教学基本原则,才能避免法学课堂教学中错误地应用案例教学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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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熙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2(2):53-55
保护物权是我国各个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同刑法等其他部门法相比,民法对物权的保护更为直接,具有回复物权或给物权人所受损害以经济补偿的作用,民法对物权保护的方法分为物权方法和债权方法,且物权方法优于债权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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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熙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8,24(5)
由于我国证人作证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引发了实践中的众多问题和矛盾。其中最突出的是证人拒绝作证,证人出庭率极低,使得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法律规定流于形式,控辩对抗的庭审无法落实。证人不出庭作证还不利于法官查明案情,可能导致冤假错案。分析我国证人作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完善我国证人作证法律制度,确保法庭审判的质量与效率,已成为审判方式改革的一个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9.
刘远熙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1,27(5):107-109
亲属作证特免权制度作为证人作证原则的例外,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证据制度的一项重要规则,是对社会各种利益理性选择的必然结果。它有利于保护亲情,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有利于对犯罪分子实行劳动改造;同时符合证据运用的客观规律,也符合当今保障人权的世界潮流。我国刑事诉讼法应改变证人作证义务的无条件性规定,吸收亲属作证特免权制度的本土资源,并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规定有限制的亲属作证特免权,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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