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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波的语言哲学研究不仅系统批判了克里普克的直接指称论,而且提出以语言建构论为代表的新理论.不论是对旧理论的批判还是对新理论的建构,陈波都围绕着组合性原则这个中心,其语言研究的哲学意义也从语法、语义和语用三个层面呈现出来.从语法角度,陈波突显了思维实践在语言分析和逻辑分析之间的关联作用;从语义角度,他突显了认知实践在语言结构与世界结构之间的关联作用;从语用角度,他突显了社会实践在语言交流与意图表达之间的关联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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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靖贤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11,4(2)
本文首先将新弗雷格主义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1)弗雷格算术(由二阶逻辑和休谟原则构成的理论)的一致性和对于二阶皮亚诺算术公理的可推出性的证明,(2)对休谟原则和二阶逻辑的哲学辩护与反驳,(3)对休谟原则和二阶逻辑进行限制,并证明其一致性和可推出性。然后着重介绍:(1)直谓二阶逻辑和公理V的一致性,(2)直谓二阶逻辑和休谟原则不能推出皮亚诺算术的后继公理。这说明一致性和可推出性在弗雷格系统的直谓片段中不可兼得。最后在直观上做出简单的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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