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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品总代理作为一种新的产品销售方式,有其独特的运行规则,产品总代理合同是规制这一制度的核心.产品总代理合同作为一种无名合同,在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合同履行等方面有着不同的制度设计.对产品总代理合同进行妥当研究,将使市场主体对市场营销相关法律规制有进一步的期待和需求,这对完善市场秩序,建立市场规制法治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经济模式的转变、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面临一系列挑战。面对困难,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应明确指导思想,以稳定社会为第一职责,从效率优先原则向公平优先原则转变,重点抓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农村相关保险等重要的事稳定和发展的保险,完善制度设计,强化法律实施机制,将社会保障落到实处,在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向规范的制度建设迈进。  相似文献   
3.
股东表决权制度具有制度创建与组织构造、公司权利配置和权力制衡、利益激励和制度约束、股东权益保障等基本功能。但基于股权(资本)单位表决权平等、一股一权的资本多数决原则在控制股股东、公司“内部人”滥用下走向异化,从而衍生出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失衡、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和内部人控制等消极效应。因此,引入股东表决权例外排除制度,从事前预防机制着手,对控制股股东、公司“内部人”滥用资本多数决加以有效阻却,将其损及公司和公司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动因扼杀于未然状态,对有效地从制度源头消除股东表决权制度的局限性,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强化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是公司内部治理、外部证券市场政府管制、交易所自律管制和投资者关系协调的核心,也是各国(或地区)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课题。我国香港地区上市公司治理及证券市场制度建设起步较早,在新股发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证券执法、投资者赔偿等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创新上积累了较多经验。因此,加强对香港地区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借鉴,对构建和完善后股权分置时期中国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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