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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土地征收的正当程序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区分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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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杜威的“教育即生活”到陶行知的“生活是教育”苏州大学曹子超杜威曾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多方面地并且反复地论述了有关教育本质的问题,企图从不同的侧面回答教育的本质是什么。他关于教育本质的观点,基本上可用三句话来概括,即“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生活”、“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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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土地征收的正当程序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区分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由此可见,两者并不是同一概念。一般而言,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并对土地所有权人予以补偿的行为;土地征用是指以国家的名义,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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