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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燕婷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3,(1):31-33
本文就公司独立人格--有限责任制度进行了深入分析,详细论证了此制度确立之后对于推动经济增长和资本积累、促使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繁荣证券市场等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同时,分析了公司独立人格--有限责任制度的负面影响,即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公司问题”,从而引进了国外“刺破公司面纱”理论。最终指出,公司人格独立制度仍有其存在的价值,不能予以绝对的否认。我们可以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之对立性要素因势利导地纳入公司制度内部,使股东与债权人有一定程度上达成权利的相对平衡,从而促进整个公司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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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的目标是要培养学生基本的法律职业素养,它不仅要求学生要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还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单靠传统的课堂教学是无法赋予学生此种能力的,它必须依赖于构建全新的第二课堂教学模式,给予学生形式多样的实践机会,通过这样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独立研究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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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燕婷 《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12(3):52-55
我国法律对于公司的设立采用严格准则主义为主,核准主义为辅的制度,所以公司的设立需按照法律的规定准备各种实质要件与程序要件。在漫长的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是实际参与公司的筹办活动,并签章与公司章程之上之人。发起人之间因有意思的沟通,直至以公司的最终成立为目的而达成协议,其通过发起人协议形成内部舍伙的关系,并作为设立中公司的机关,掌管设立事务,在公司成立时和未成立时,分别承担各种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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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燕婷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4):15-18
公司成立前合同的签订是顺利成立公司必不可少的前提,对于此合同责任承担的不同界定会直接影响到各方的交易利益与交易风险,从而影响其参与投资或交易的信心。这就要求我国在立法时要细致全面,对公司成立前合同划分不同的类别,对每一类别的合同效力与责任承担分别界定。平衡公司、发起人以及合同相对方各方的利益,制定出以保护主体营利性行为为目的的不同于民法的特别的商事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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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善意取得制度之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梁燕婷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1,(3):7-10
本文就善意取得制度的来源及其发展、中国民事立法中“善意取得”的发展状况及不足,以及如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善意取得制度进行了详细论证,指出:建立善意取得制度是我国发展经济、完善立法之必须,并从立法指导思想、立法体例、立法原则以及具体构成要件、制度应有之效力等各方面提出了构建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构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