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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公民参与环境的实例越来越多,赋予公民享有单独的环境参与的权利,对于现阶段的环境保护和公民环境权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公民参与环境权作为公民所享有的一种独立的权利也逐渐得到人们的认可。实际上,公民环境参与权是一种与时俱进的集合性、多元性权利。其产生有着深刻的法哲学和经济学上的理论基础,更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公民环境参与权是环境共益权与自益权的统一,是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统一,是环境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的统一,是公民环境参与权利和环境参与义务的统一。公民环境参与权与其他公民权利,并行不悖。  相似文献   
2.
企业环境损害赔偿社会责任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环境损害赔偿在整个企业环境社会责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也是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侵权责任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企业环境损害赔偿纳入到企业应当承担的环境社会责任中进行考究,顺应了理论与实务的需求。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企业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中的一类,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事实上,企业环境损害赔偿社会责任在实际承担方面,又存在诸多困难。环境损害范围的界定和环境损害因果联系的认定则成为企业环境损害赔偿社会责任承担的重难点。  相似文献   
3.
权利从来都是个争论不完的话题,无论是权利的法律属性还是权利的道德属性都会涉及这个社会对法律的最为根本性的理解,这虽然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然而同时它又是个亟待解决的实践问题,在一个社会中对权利的漠视与尊重将会导致其公民切身利益的极大差异。在自由主义看来,权利意味着自由和平等,是公民因着天赋而具有的一种道德权利;在社群主义看来,权利就意味着一种社会实践得来的实然性的权利,它不仅意味着现实的政治传统,更是基于一定的历史条件而凝结出来的法律权利,这种关注的视角有着更为强烈的实践性,也将留有更为充分的反思性空间,同时也为权利抵御功利侵蚀寻得一个更为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4.
肇始于2011年3月11日,由日本地震引发大海啸,并由此造成的福岛核泄漏事故,不仅给日本国民,也给我国境内公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损害威胁。从公民环境安全权入手对核泄漏下的环境安全、环境健康、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考究,顺应了理论与实务的需求。公民环境安全权是一种与时俱进的综合性、集合性权利。其产生有着深刻的认识论、经济学和法学基础。公民环境安全权是整体性与个体性的统一,是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统一,是公民环境安全权益和维护环境安全义务的统一。公民环境安全权与其他公民权利,并行不悖,并与其他法律制度相融合。本次日本核泄漏也在一定程度上拷问了公民环境安全权的实践现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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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环境损害求偿权产生的理论依据;指出环境损害求偿权的主体具有双重失衡性,认定环境损害因果联系具有艰巨性,损害原因行为的价值具有双重对立性。以环境损害范围的界定和环境损害因果联系的认定为切入点对环境损害求偿权的实现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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