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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研究是现阶段中国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中重要的基础工作,而以往的承载能力研究多是面向大区域尺度,专门针对村镇建设的承载能力评估比较少。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自然资源部最新公布的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技术指南为基准,探讨了县域尺度面向村镇建设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方法,选取的案例区为地处江南丘陵地区的江西省永丰县。通过永丰县村镇建设特点及其资源环境限制因素的初步评判,建立了以土地、地质灾害、生态为主要限制因子的种植业和村镇建设不适宜区判定的指标体系,划分了以行政村为基础单元的村镇建设适宜类型,测算了高开发强度和平均开发强度两种情景下的全县人口合理规模。研究结果表明:①永丰县种植业和村镇建设不适宜区面积分别为1779.77 km2和1838.68 km2,剔除重叠面积后为1838.94 km2,占全县面积的67.81%。②按照各村不适宜区面积、现状人口、村镇建设的情况,全县216个行政村可被分为生态保护重点村、种植业发展重点村、中心集聚重点村和其他村4大类。③当地高开发强度和平均开发强度情景下,全县耕地种植业可承载的最大人口规模分别为135.38万和140.10万人。④按照人均建设用地100、140和200 m2测算,高开发强度情景下,全县村镇建设用地可承载的人口数量分别为84.05万、60.04万和42.03万人;平均开发强度情景下可承载的人口规模分别为54.61万、39.01万和27.31万人。本文研究结果可为现行“双评价”技术指南的应用与完善提供案例支撑,也可为永丰县实施乡村振兴和村镇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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