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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清产核资是按照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的要求与方法进行的一项业务工作,但是,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形成的登记表的归类问题,是我们应该探讨的一个问题,因为,据我所知,随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出现,已有不少的单位把一直属于会计档案类中的清产核资登记表,重新划分到了经营管理档案类的类别中,其理由是清产核资属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事务,而国有资产管理的类目又在经营管理档案的类别中,从而忽视了清产核资办公室就设置了财务或会计部门的这个特殊性要求,更忽视了业务与管理之间的区别与联系,那么,是否机构和业务与管理的问题清楚了,就能确定清产核资登记表的归类问题呢?其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判定其份件材料的类别,首先应根据“:档案实体分类”的要求,即:根据档案的性质,来源,形式的特点,内容和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来考虑,以便正确反映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真实面貌,只有这样做,才能满足档案实体分类的要求,除此之外,其他任何理由的对件材料的分类都是不规范,不科学的,那么,清产核资的登记表到底应归属于哪个类别呢,下面我们就来讨论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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