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尽快建立司法与传媒共治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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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乔新生.必须尽快建立司法与传媒共治机制[J].青年记者,2009(23):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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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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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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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与传媒关系的现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2009年10月13日的《人民法院报》上撰文指出,当前在新闻监督司法领域存在五大问题:有些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对传媒监督有一种抵触情绪;司法程序不规范、不合法妨碍了传媒监督作用的发挥;传媒监督不全面导致社会产生质疑;有些传媒监督不客观,产生了不少负面影响;传媒监督忽视了司法的特性和规律,监督越位现象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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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工作人员 传媒监督 《人民法院报》 共治 最高人民法院 抵触情绪 司法机关 司法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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