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教学方法浅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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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菁如.行政法学教学方法浅论[J].江苏高教,2006(4):153-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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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菁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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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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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学教育需要在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两方面都能够实现,理论知识的掌握是让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培养法律人的素质与精神;运用能力的培养是让学生除了对理论知识的基础运用以外,还要引导他们像法律工作者一样去思考问题、掌握法律论证和推理的复杂艺术,向学生展示通过充分认识与这一职业有关的知识方能达致的最为宽泛的视界。行政法学作为法学的分支学科,在该学科的教学中要重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要实现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学生自学、分析、解决能力的培养。为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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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法学 教学方法 能力培养 创新精神 高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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