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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解决好义务教育“一费制”带来的新问题
引用本文:梁清星.努力解决好义务教育“一费制”带来的新问题[J].湖南教育,2001(20):22-22.
作者姓名:梁清星
作者单位:永顺县教育局 局长
摘    要: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的要求,今年秋季,在贫困地区中小学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具体作法是:在严格核定杂费和课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两项费用,核定一个合理收费标准,只向学生收取一项费用,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2001年“一费制”最高限额标准为,农村小学每生每学年12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230元。实行“一费制”,减轻了农民负担,家长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学生缴费率大大提高。但是,实行“一费制”后,学校经费大幅度减少,日常运转困难,其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关 键 词:“一费制”  学年  学生  义务教育  学校经费  课本费  教育部  合理收费  忽视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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