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解决好义务教育“一费制”带来的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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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清星.努力解决好义务教育“一费制”带来的新问题[J].湖南教育,2001(20):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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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清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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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永顺县教育局 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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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的要求,今年秋季,在贫困地区中小学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具体作法是:在严格核定杂费和课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两项费用,核定一个合理收费标准,只向学生收取一项费用,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2001年“一费制”最高限额标准为,农村小学每生每学年12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230元。实行“一费制”,减轻了农民负担,家长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学生缴费率大大提高。但是,实行“一费制”后,学校经费大幅度减少,日常运转困难,其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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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费制” 学年 学生 义务教育 学校经费 课本费 教育部 合理收费 忽视 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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