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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刍议
引用本文:何小亚.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刍议[J].数学教育学报,2003,12(1):45-49.
作者姓名:何小亚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数学系,广东,广州,510631
基金项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课程《中学数学教育学》基金
摘    要:《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的正式出版发行,将对中国今后几十年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了使《标准》更完善、更科学,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1)关于知识技能目标。应明确“对象”是什么;“特定的数学任务”是什么;应走出“灵活”与“合理”的光环;知识技能目标应完善。(2)关于学习内容,应明确几个术语的心理学意义;应对“数感”与“符号感”进行反思;对“应用意识”进行修正;对“推理能力”进行完善。(3)关于总体目标。应明确“数学知识”是什么;应对“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进行反思;对“数学思考”进行修正;对“情感与态度”进行完善。

关 键 词:全日制  义务教育  数学  课程标准  实验稿  学习内容  知识技能目标
文章编号:1004-9894(2003)01-0045-05
修稿时间:2002年9月18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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