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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语言的特殊要求
引用本文:韩志湘.语文教学语言的特殊要求[J].教学与管理,2006(10):117-118.
作者姓名:韩志湘
作者单位:韩志湘(山东潍坊学院)
摘    要:何谓“语文”?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认为:“语文即语言的意思,包括口头语言的书面语言两个方面,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故合言之,称为语文。”由此看来,语文教学就是一方面教学生口头的“语”,另一方面教学生书面的“文”。 但是,语文作为一种特殊的明显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科目,本身既是学习的对象,又是使用的工具,教师要利用“语”表达自己的思想,跟学生交流感情,向学生传授“语”和“文”的知识,那么,教师自身的语言,尤其是语音素养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当然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生课堂上脑力劳动的效率。学生在课堂上学习“语”的第一范本就是教师的口头教学语言。这就对语文教师教学语言的首要载体——语音提出了要求,本文将要讨论的也仅限于有声的语言。

关 键 词:教学语言  语文教学  书面语言  口头语言  中小学  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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