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课堂教学中“主导”与“主体”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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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元智.浅谈课堂教学中“主导”与“主体”的关系[J].陕西教育,2001(11):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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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元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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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 教师 为 主导,以 学生为 主体”这 是我们 每一位 教师在 课堂教 学中应 遵循的 原则。那 么,怎样 才能在课堂教学中真正发挥“主导”与“主体”的作用,做到“教”与“学”的完美统一呢?我以为教师的“主导”作用应突出“四个特性”,学生的“主体”作用要体现“四种意识”。 教师主导作用的四个特性:一是突出思想性。教师要切实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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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课堂教学 教学过程 教师 主导作用 学生 主体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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