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行政诉讼中“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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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志平,张增良,曾姝.浅析行政诉讼中“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J].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20(6):73-7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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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志平 张增良 曾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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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河北省邢台市委党校, 054000 2. 河北省邢台职业技术学院,0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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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的用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如果不能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加以证明,则将承担举证不足或伪证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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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举证责任 中国 被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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