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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推动公办学校骨干教师交流轮岗
摘    要:<正>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文件,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这份《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提出,用3至5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以达到师资资源的均衡配置。根据中央部署,我国到2020年,将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实行公办学校校长教师

关 键 词:教师交流  义务教育学校  均衡配置  专任教师  人力资源  不均衡发展  集团化办学  城镇学校  优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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