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1984年洛杉机奥运会开始,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一直是奥运会财政收入的一大部分。在亚特兰大奥运会的财政收入中,出售奥林匹克标志、出售电视转播权、纪念币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79.52%。因此,对北京2008年奥运会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符合奥林匹克运动的基本要求,对于北京奥运的成功举办也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保护什么?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包括所有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名称、标志、纪念物、作品、专利、转播权等。这些产权未经国际奥委会或举办国国家奥委会、奥运会组委会许可,任何团体或个人都不能将其用于广告或其他营利性或商业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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