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卢梭自然教育的“驯恶”之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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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晖.论卢梭自然教育的“驯恶”之维[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23(5):6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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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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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古典文明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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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卢梭看来,儿童进入社会就是进入他人的眼光与比较之中,从而也进入人性自身的amour-propre(自恋)所引发的堕落可能性中。为了克服社会化所引发的堕落,卢梭自然教育的核心是始终保持一种自然惩罚或良心约束的机制,使儿童获得节制激情与对抗虚荣意见的内在力量。由于忽视了卢梭围绕amour-propre构建的性恶心理学,现代教育也就抛弃了卢梭自然教育中的“驯恶”维度,其保护和发展儿童天性的方案存在沦为自由放任的危险。要克服这种危险,我们有必要认识人性本身的复杂性,在教育中重提节制与纪律的精神。这种精神同时为教育惩罚提供内在的正当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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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教育 驯恶 卢梭 《爱弥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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