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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非讼化的现象及原因分析
引用本文:王晖.我国宪法非讼化的现象及原因分析[J].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2(5):41-46,106.
作者姓名:王晖
作者单位:浙江教育学院,浙江,杭州,310012
摘    要:依法治国首先应该依宪治国,但我国长期以来的习惯做法却是宪法不直接适用于司法审判,形成宪法“非讼化”局面。形成宪法“非讼化”的主要原因在于受前苏联的影响、我国民众的宪法观念淡薄、对宪法本质特征的认识不足,以及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几个司法解释和误读等。

关 键 词:原因分析  宪法  非讼化  宪法权威  公民权利  依法治国  中国  司法审判
文章编号:1671-6574(2002)05-0041-06

An Analysis of the Results and Causes of the Nonlitigation of Chinese Constitu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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