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新闻"的误区 |
| |
引用本文: | 刘霆昭."社会新闻"的误区[J].新闻与写作,2011(2). |
| |
作者姓名: | 刘霆昭 |
| |
作者单位: | 北京日报 |
| |
摘 要: | 随手翻阅几份近期报纸的社会新闻专版,几乎满纸都是凶杀、抢劫、诈骗、卖淫之类(附某报一期社会新闻专版的全部新闻标题:<男子深夜民办校内打伤老师>、<迷奸前女友,北大男生获刑4年>、<保险员造假,骗取理赔款>、<杀珍稀动物,七旬老汉受审>).给人的感觉是,在这些报纸的采编人员甚至负责人的心目中似乎有着这样一个公式:社会新闻=罪案新闻.
|
关 键 词: | 误区 吸引读者 新闻价值 当今社会 媒体 社会新闻 新闻标题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