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广告也该限量——以《南方都市报》广告刊登情况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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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庆萍.报纸广告也该限量——以《南方都市报》广告刊登情况为例[J].青年记者,2010(9):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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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庆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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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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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9月,广电总局出台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按照时间比例来计算,也就是说,一小时的电视播出内容中,广告所占的比例不得超过20%。那么,报纸的广告是不是也应该出台相关的限量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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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报纸广告 《南方都市报》 广播电视广告 刊登 播出机构 2009年 广电总局 商业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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