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报纸广告也该限量——以《南方都市报》广告刊登情况为例
引用本文:宋庆萍.报纸广告也该限量——以《南方都市报》广告刊登情况为例[J].青年记者,2010(9):19-20.
作者姓名:宋庆萍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摘    要:2009年9月,广电总局出台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按照时间比例来计算,也就是说,一小时的电视播出内容中,广告所占的比例不得超过20%。那么,报纸的广告是不是也应该出台相关的限量规定呢?

关 键 词:报纸广告  《南方都市报》  广播电视广告  刊登  播出机构  2009年  广电总局  商业广告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