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新闻之“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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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群英.娱乐新闻之“趣”[J].新闻爱好者,2008(11):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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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群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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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科技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新闻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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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娱乐新闻已成了大众传媒的宠儿,其“娱乐性”给受众带来更多的消遣性,在紧张压力之下,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但不容忽视的是。娱乐新闻为了取得更佳的效果,木惜以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代价,不惜以以假乱真、真真假假为手段,标题上也是花样翻新,标题与内容风马牛不相及……客观上讲,一部分娱乐新闻的新闻性慢慢缺失了,代之而起的是失了分寸的、乱了套路的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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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娱乐新闻 “趣” 当事人合法权益 大众传媒 消遣性 娱乐性 新闻性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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