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吸引留学人员出细则(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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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凭中国护照,可以中国自然人身份设立内资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凭国外长期(永久)居留证明,可以外国自然人身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来京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留学人员,应持以下材料先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一)《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指定(委托)书》; (三)自然人股东或出资人的身份证明; (四)法人股东或出资人的投资资格证明; 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文件、征件。 取得名称预先核准后,创办内资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留学人员持以下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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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北京 留学人员 社会保险 职称评定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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