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产业化中的社区主体建构——以鹤庆县新华村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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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红.民族文化产业化中的社区主体建构——以鹤庆县新华村为例[J].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08,23(1):4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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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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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民族研究所,云南,昆明,65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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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族文化产业化已经成为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新途径和经济增长的新领域.产业化过程涉及到政府、企业、民族社区群众,对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进而推向市场,必然会打破原有的民族社区主体建构.社区主体建构与民族文化产业化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循环的,因此,产业化必须重视社区主体建构,只有建构起互为主体的社区主体,才能把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双赢"、"多赢"的产业,才能建构起和谐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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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文化 产业化 社区主体 建构 民族社区 文化产业化 主体建构 鹤庆县 新华村 Industrialization National Culture Community Body Construct Village Case Study 多赢 双赢 文化产业发展 循环 因果关系 市场 开发 文化资源 |
文章编号: | 1671-7406(2008)01-0047-06 |
收稿时间: | 2007-09-15 |
修稿时间: | 2007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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