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将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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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敏华.武汉市将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J].湖北档案,2008(1):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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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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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初,武汉市人民政府明确将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要求各区政府及市直部门深刻认识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重要意义,做好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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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综合档案馆 政府信息公开 武汉市 场所 查阅 市人民政府 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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