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6年到2006年我国《义务教育法》立法理念的演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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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媛媛.从1986年到2006年我国《义务教育法》立法理念的演进[J].教育导刊,2008(6):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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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媛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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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上海20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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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义务教育法经历了1986年的颁布实施、1992年《实施细则》的解释说明和2006年的修订三个阶段。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和1992年的《实施细则》一脉相承,强调义务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各责任主体之间存在不对等性。2006年的《义务教育法则》则体现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的立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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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 立法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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