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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侵权的高发,生率让新闻界和法律界人士格外注目。所谓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格权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名誉权是非常重要的人格权,因而侵害名誉权就成了最常见的新闻侵权行为。据统计,在我国的新闻官司中,70%以上是侵害名誉权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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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格权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从目前都市报遭遇的新闻官司看,侵害名誉权是最常见的新闻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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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害法人名誉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文明社会,信息犹如空气、水一样都必不可少。在新闻以及新闻媒体已然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每个角落的同时,新闻侵权现象也成为家常便饭了。新闻侵权的客体主要是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与著作权等。在我国隐私权尚未成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得到法律保护,而是把侵害隐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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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信息社会中,新闻机构已成为了人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承担了传播新闻以实现公民的新闻自由的神圣使命。其中新闻监督是我国对社会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然而随着权利意识的日益加强,新闻侵权也日益增加,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隐私权与新闻媒体的社会使命冲突有时不可避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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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闻侵权的概念及其构成
(一)新闻侵权的概念.新闻侵权是指行为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传播不真实的情况或情况虽然真实但属于法律禁止传播的事项,依法应当承担法律后果的行为和事实.导致新闻侵权的直接原因及其外部特征,简言之是新闻媒体刊播了含有侵害他人权利内容的新闻作品,诸如新闻报道失实、新闻评论不客观不公正从而歪曲了事实损害了他人人格,或蓄意且擅自宣扬他人隐私等情况.新闻侵权和普通民事侵权一样,都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其侵权的客体一般为人格权,即会造成他人人格权利的直接或间接损害,适用民法等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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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闻侵权纠纷的双向思考张西明新闻侵权纠纷,是指由于新闻报道或评论侵害了公民或法人的人身权利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人身权作为公民和法人因其人格和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而人格权中的很多内容,如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都可能因新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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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权案件的成因与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闻侵权是指新闻报道主体违反新闻法规和其他法律规范,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在新闻采访、制作、刊播过程中,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格权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从近些年发生的新闻侵权案件的性质看,所侵害的多为被报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名誉权,以及自然人特有的隐私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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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式新闻侵权的界定
学者王利明将新闻侵权行为界定为:“新闻单位或个人利用大众传播媒介,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的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伤害了公民和法人的人格权的行为。”这里所谓的“DV式新闻侵权”仅是新闻侵权的一种特殊表现,是指以DV影像内容为主、辅以评述的方式报道新闻构成侵权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侵犯他人隐私权、侵犯商誉权、侵犯肖像权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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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闻侵权的内涵和成因如今人们对新闻侵权这一概念并不陌生,它是指新闻行为人在新闻的采访、写作、编辑、发表过程中,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传播不真实情况,或情况真实但违反新闻法规和其他法律规范,从而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格权造成不法侵害,依法应承担法律后果的行为和事实。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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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对新闻报道主体,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誉权和隐私权,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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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必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互联网站要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对名誉侵权问题更加重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作为新闻出版工作者,正确认识新闻报道与名誉侵权的范围,全面了解构成名誉侵权的内容,适时把握新闻报道与名誉侵权的界限,这对于做好党的新闻宣传工作是十分重要的。?正确认识新闻报道与名誉侵权的范围新闻侵权行为的侵害客体是人格权。新闻报道是合理性行为,不可能直接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等权利。新闻侵权主要是侵害被称为人格权或者人格尊严的那一部分权利。侵害名誉权是最常见的新闻侵权行为,主要包括诽谤和侮辱两种方式。还有一种常见的新闻侵权行为是侵害隐私权行为,在国际新闻界宣扬隐私同侵害名誉权行为被称为传媒的两大“不当发表”。公民的名誉是对公民个人素质、品德、才能和信用等方面所综合做出的社会评价。名誉直接关系到公民个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尊严,关系到他人对该公民的信任和尊重的程度,关系到公民民事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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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因新闻侵权问题被推上被告席的情况屡屡发生。新闻侵权,在我国目前来看有多种形式,但主要有侵害名誉权、侵害隐私权和侵害肖像权这三种。 一、新闻侵害名誉权 名誉,是指人们对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能及其他素质的社会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享有的对其品德、才能、作风等所体现出的社会价值,要求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的人格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第4款规定;“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根据这一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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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闻侵权概述 基于职业的特点,侵权诉讼必定成为新闻界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究竟何谓新闻侵权?<新闻侵权法律辞典>对新闻侵权行为的定义是:"新闻单位或个人利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新闻电影等新闻传播工具,以故意捏造事实或用失实报道的方式向公众传播有损公民、法人及其他单位合法权益的不当内容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破坏了公民或社会组织的真实形象,降低对他们的社会评价,影响公民个人宁静的牛活和尊严的违法行为."[1]目前,对公民权益的损坏主要有两类:一类足对公民经济利益的直接损害:另一类则是对公民的精神损害.新闻侵权更主要的是后者,集中在对民众人格权的损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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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新闻媒体成为人们获得信息的主要途径,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同时,一些不真实不客观的报道和不恰当的评论也使受害人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受到损害。由新闻媒体传播而引发并呈上升趋势的新闻侵权官司,也愈来愈引起社会的关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