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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举手=举首“晋鄙合符,疑之.举手视公子……”(《信陵君窃符救赵》)其中的“举手”一问,教材未作注,教参亦似有意回避,译为“举手看着公子”。这未免使人心生疑窦:晋鄙“看着公子”时干吗要“举手”呢?  相似文献   

2.
释“举手”     
在《信陵君窃符救赵》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公子遂行。至邺,矫魏王令代晋鄙,晋鄙合符,疑之,举手视公子,曰:‘吾拥十万之众,屯于境上,国之重任。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欲勿听。”对“举手视公子”一句课本未注,1995年6月第2版人教社高中语文教参第四册译为“举手看着公子”。有不少资料沿袭了这一看法,释  相似文献   

3.
高中语文第三册,《信陵君窃符救赵》一文中有“晋鄙合符,疑之,举手视公子,曰”的句子,课本未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学参考书》将此句译为“晋鄙合了符,心里怀疑,举起手来看一看公子说。”很明显,教学参考书是把“举手视公子”里的“举”,解释为“举起”,“手”解释为“人体上肢的总称,或指腕以下的部分。”根据上下文,我觉得“举手视公子,曰”应译为“抬起头来观察公子说”,或“抬起头来看着公子说”。  相似文献   

4.
高中语文第三册《信陵君窃符救赵》中“晋鄙合符,疑之,举手视公子曰”一句,一般的教学参考资料都将“举手”释为“举起手来”,实在令人费解。 其实,这里的“举手”即“举首”,就是“抬头”的意思。晋鄙是一位“宿将”,很有经验,对至关重要的合符一事,他是决不会轻易放过的。合符时,他一定是低着头集中注意力去验符以辨真伪。合符完毕,对公子“单车来代之”的举动颇感怀疑,这时他的注意力自然要从虎符  相似文献   

5.
《信陵君窃符救赵》一文中“举手视公子”一句,人教社教材本注,同册教参译作:举起手来望着公子。似不甚合情理。我们知道,兵符是古代调遣军马的凭证,是极其考究而机密的军事信物。据经验,将周p果发现所传兵符有诈,情急之中是完全可能举以示众的。然而课文中信陵君所传是真符,晋鄙当确信无疑。既如此,举手又有何意呢?此其一。其二.普鄙双手合符,即便是在惊疑之下,他又举哪一只手?抑或举起双手2是举一次还是一直举看7其三,这举手与视公子有什么必然联系呢?笔者猜想,“举手”当是“举首”,产近而误,“手”、‘首’相通。查…  相似文献   

6.
在《史记·魏公子列传》中,侯赢为魏公子出计,帮助他窃得兵符,送公子出城。“侯生日:‘臣宜从。老不能,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乡自刭,以送公子………“公子与侯生决,至军,侯生果北乡自刭”。  相似文献   

7.
在高中语文教材《信陵君窃符救赵》一文中,侯赢与公子诀别时说:“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目北乡自刭,以送公子。”待公子至晋鄙军之日,侯生果以自杀之举兑现了他的诺言。很多学生对此不解:“送行的方式有多种,侯生却为何选择自杀的方式?这岂不是太不珍爱自己的生命了吗?”其实,侯生的自杀之举,是他在当时的情况之下唯一正确的选择,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这里略作概述,以解疑窦。  相似文献   

8.
高中语文第四册《信陵君窃符救赵》中有这么一句话:“公子遂将晋鄙军。勒兵……”课本将“勒兵”注释为“检阅军队”,笔者认为这样注释是不够正确的。“勒”并无“检阅”义。《说文》释“勒”为“马头衔络也”。《汉书·匈奴传》:“鞍勒一具。”可见“勒”的基本意义当是“套在马头上带  相似文献   

9.
近期教授《信陵君窃符救赵》,给学生解释“朱亥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一句时,颇觉困惑。教材是这样解释的:“拿出袖子里笼着的铁锤,一锤打死了晋鄙。前一个‘椎’是名词,后一个‘椎’是动词。”我对第一个“椎”的解释没有疑义,而对后一个“椎”是动词的解释存有个人的理解。我觉得,此句中的第二个“椎”字也可理解为名词。  相似文献   

10.
侯赢是《史记》中的一个人物,他是魏国的一个隐士,年七十,家贫,为大梁夷门守门者。信陵君屈尊求贤,亲自驾车虚左迎接他于大庭广众之中,遍赞宾客,酒酣,到侯生前,举杯为他祝寿。侯赢受信陵君的知遇之恩,为了报答,在赵国危急求救时,为信陵君出了"窃符救赵"之计。当"窃符"完成,公子过谢侯生,侯生曰:"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乡自刭,以送公子。"侯生突然主动提出"自刭"之说,使读者费  相似文献   

11.
新教材中仍然保留了《信陵君窃符救赵》。经过修订,注释更精练、准确了,但仍然有几条注释值得商榷。“乃谢客就车”应翻译为:“才辞别朋友(朱亥),坐上车子”。公子介绍的对象应是侯生,不是“宾客”。“为寿侯生前”应翻译为:“到侯生面前祝酒(或敬酒)”。“无所辞”,还是旧教材的注释更恰当。“朱亥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中,后一个“椎”属于名词作状语。  相似文献   

12.
《信陵君窃符救赵》中的侯赢,也是司马迁精心描写、倾心歌颂的人物,不可忽视。尤其当信陵君危难之时,侯赢分析了局势,献窃符矫夺晋鄙兵之良策,荐朱亥助他成功,一切安排停当之后,即出人意料之对信陵君说:“臣宜从,老不能,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向自刭,以送公子。”此处真是惊心动魄,令人咋舌!侯赢为什么一定要用死来送信陵富呢?这种死有什么意义呢? 如果按照高中语文教学参考书(第三册)的看法,即侯赢的死,“体现了士为知己者死的时代风尚。”似乎也解释的通。战国时期的确不乏先例:晋国豫让漆身吞炭为智伯死;荆轲图穷匕首见刺秦  相似文献   

13.
通过将《史记·魏公子列传》与《魏策四·信陵君杀晋鄙》、《荀子·臣道》有关材料进行对照后可知:以"窃符救赵"为中心的有关故事当出于有关文字记载。司马迁到大梁的实地考察,既让他了解了一些重要的有关信息,也深化并激活了其对有关文字材料的理解,从而影响了本传的立意和构思。  相似文献   

14.
高中语文第三册《信陵君窃符救赵》中“公子遂将晋鄙军。勒兵,下令军中,……”一句,其中“勒兵”,课文注释为:“检阅军队。”将“勒”释为“检阅’,我们认为是不妥贴的。 这里的“勒”应释为“约束”。《后汉书·光武纪》:“降者犹不自安,光武知其意,勒令(降兵之帅)各归营勒兵,案行部陈。降者更相语曰:‘萧王推赤心置人腹中,安得不投死乎?’”可见“勒兵”只是整顿队伍,“案行”才带有“检阅”的色彩。这个意义在古代又说成“部勤”。如《汉书·陈汤  相似文献   

15.
关于《信陵君窃符救赵》中“侯赢为何自刭”这一问题,最有代表性的观点是,侯赢自刭是害怕魏王追究他的责任。因为他所献的盗兵符、椎晋鄙的奇谋,都犯有欺君之罪,公子一走,魏王追究责任,侯赢难逃其咎,因而自杀是他明智的选择。这样的观点,貌似理由充分,但仍没有说到问题的关键上。依笔者愚见,“士为知己者死”这一价值取向,才是侯赢自刭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16.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必修)<语文>第6册第16课<信陵君窃符救赵>(节选)中有这样一句话:朱亥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课下注释是这样写的:拿出袖子里笼着的铁锤,一锤打死晋鄙.前一个"椎"是名词,后一个"椎"是动词.袖是"藏在袖子里"的意思.  相似文献   

17.
<正>在《史记·魏公子列传》中,侯赢为魏公子出计,帮助他窃得兵符,送公子出城。"侯生曰:‘臣宜从,老不能,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乡自刭,以送公子’"……"公子与侯生决,至军,侯生果北乡自刭"。侯生为什么要自刭?这要看两个方面,第一,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第二,他在什么情况下自刭。  相似文献   

18.
鲁教版《史记选读》第二单元第四课《信陵君窃符救赵》一文有这样一段话:"今日嬴之为公子亦足矣!嬴乃夷门抱关者也,而公子亲枉车骑自迎嬴,于众人广坐之中,不宜有所过,今公子故过之……"《教学参考书》及各种版本的译文都将"公子故过之"的"故"解释为"特意",将"不宜有所过,今公子故过之"一句翻译成"我本不该再去拜访朋友,今天公子竟特意陪我拜访他"。  相似文献   

19.
《中学语文》1995年第7期发表了成永笔同志《〈信陵君窃符救赵〉注释辨正》一文。该文对《信》文注释作了3条辩正。其实,《信》文注释还有一条很值得商榷。课文对“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注为“拿出袖子里笼着的铁锤,一锤打死晋鄙。前一个‘椎’是名词,后一个‘椎’是动词。”该注释译文不准确,后一个“椎”注解不对。原句应对译为“袖子里笼着四十斤铁锥,用它打死了晋鄙。”原句虽采用意译,但差别较  相似文献   

20.
吕志峰 《语文学习》2010,(1):43-43,46
问:《信陵君窃符救赵》中有一句“胜所以自附为婚姻者,以公子之高义,为能急人之困”,对“急人之困”之“急”的翻译.有人认为是为动用法,译为“为……着急”,有人认为是意动用法,译为“以……为急”,恳请赐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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