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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元代勐卯王室罕叭法率领其部落由勐卯迁徙到孟连,途经西盟与大马撒佤族酋长和亲 结盟,从元代至民国年间孟连土司守土保民,勤守贡职,中央政府一直承认其世袭。从某种意义上说,没 有孟连土司就没有孟连的历史。其在守卫孟连、传播文化,加强中央与地方的政治、经济联系,促进民族 团结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随着傣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司制度必然走向消亡。土司制度 的历史如今仍是中华民族汲取国家统一方略的思想宝库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2.
土司制度是实行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要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到了时代发生巨变的民国时期,土司制度发生了巨大变迁。土司的许多权力已经被新型管理机构所行使,许多的单个土司都丧失了原来的权力、地位和威望,而成为新型政治体制中的官吏。可以说,民国时期甘肃土司的改土归流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是依附权力实体的土司群的存在。依靠权力实体的保护,苟延残喘,使甘肃的改土归流又大打折扣。总之,民国时期甘肃的改土归流成效较大,并为解放初期甘肃改土归流的彻底完成准备了条件。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土司研究逐渐从一个不太受人关注的领域发展成学术研究热点,同时研究的碎片化问题也随之出现,主要表现为土司制度研究缺乏整体性、史料的碎片化运用以及土司文化的碎片化研究。碎片化的研究,除消解土司制度的整体性,阻滞人们对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总体的把握外,还带来了几个不良的后果,例如对一些基础和核心的问题长期争论,难以形成共识,影响了研究的深入,以及将土司和土司制度泛化、美化等。避免土司研究碎片化,除提高研究选题质量,注重理论、方法,占有更多史料外,当前最现实的途径,就是要做好学术研究的组织和引导。  相似文献   

4.
一般认为土司司法活动在清雍正改土归流以后逐渐消亡,但从冕宁的司法档案来看,一直到清末,冕宁的土司还在流官的管理下,参与地方的司法活动。活动内容涉及组织土兵维护治安、参与审判与调解、协助缉拿逃犯,但土司的活动受到国家的监控,这是清代少数民族混居地国家通过土司管理民族事务的最好体现,也是流官与土官管理、协助、配合共建社会秩序的现状。  相似文献   

5.
关于土司研究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土司研究取得巨大成绩、"土司学"呼之欲出的时候,冷静分析以往有关土司的研究,仍存在明显的不足或应加强的地方,这主要是受到传统方法、意识形态、条块分割三方面的限制所造成的.要使土司研究引向深入,构建"土司学",必须突破上述三个限制.概括地说,就是继续解放思想,摆脱羁绊,从宏观着眼,从具体入手,建立时代的"土司学",具体为以下方面:扩大史料来源,强调社会调查;提倡三个打通:打通时代、打通区域(民族)、打通学科;具体解剖,宏观整合;不急于定性,不急于做结论,避免陷于争执;严守学术规范,所做研究要有利于国家统一、社会进步、经济文化发展;完善土司学学科科建设,促进土司研究的有序开展.  相似文献   

6.
甘肃省图书馆所藏的《陇右土司辑录》(手抄本)全面记录了明清时期甘青地区十余家土司的世系传承和主要史料,非常有价值。本文拟采用笺证这种传统体裁,充分利用其它史籍或方志中的记载对这本手抄本的第一部分即明清时期被称为“五土之首”的喃厮口罗家族(赵土司)进行初步研究,同时也可作为明清时期响厮哆家族后裔史迹的研究。  相似文献   

7.
随着湖南永顺老司城、湖北咸丰唐崖土司城、贵州遵义海龙囤联合组成土司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的研究掀起了新一轮的研究热潮。就2013年来看,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主要体现在:其一是"土司学"基本理论与方法研究;其二是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经典著作研究;其三是中国土司制度研究;其四是改土归流研究;其五是中国土司文化研究;其六是土司遗址申遗地研究;其七是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区域研究。这些研究不仅为构建"土司学"奠定了一定的学术基础,而且为土司文化的有效利用提供了可能;但在研究视角、话语体系、研究内容与方法、史料整理、学术专著、团队合作研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在今后研究中予以改进。这里,主要评述前四方面的研究情况。  相似文献   

8.
随着“第三届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暨秦良玉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围绕着土司制度、土司文化以及秦良玉文化等主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对会议的主要观点予以综述,以期有助于深化对土司制度乃至地方少数民族史的研究。  相似文献   

9.
随着湖南永顺老司城、湖北咸丰唐崖土司城、贵州遵义海龙囤3处土司遗址于2015年7月4日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的研究掀起了新一轮的研究高潮。就2015年来看,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其一是"土司学"基本理论与方法研究;其二是中国土司制度研究;其三是改土归流研究;其四是中国土司文化研究;其五是中国土司个案研究;其六是土司遗址申遗地研究;其七是土司人物研究。这些研究不仅为构建"土司学"奠定了一定实的学术基础,而且为土司文化的有效利用提供了可能;但在研究视角、话语体系、研究内容与方法、史料整理、学术专著、团队合作研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予以改进。这里主要评述后4个方面的研究情况,并对今后的学术研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民国时期滇西土司制度变化探究——以南甸土司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直到中华民国建立,滇西土司制度仍保存完整。民国政府对这一制度采取了渐进的改土归流措施,但它最终没能彻底革除土司制度。不可否认的是,民国政府对滇西土司采取的一些改土归流举措,动摇、瓦解了这一制度。土司的许多权力被新型管理机构或共同或单独行使,土司制度也逐步向国家统一行政建制过渡。这为解放初期滇西改土归流的彻底完成准备了条件,也提供了历史借鉴。  相似文献   

11.
因土司制度研究中一些基本概念的共识缺失,导致了土司研究的泛化。土司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以本地性"立蛮酋、领蛮地、治蛮民"的治理方式而体现出来的自治权;土司制度实施的主要地域是我国西南地区;土司制度与扎萨克制度、羁縻卫所制度、僧官制度、土屯制度有根本性的区别,不能归纳为同一种制度。对土司制度的基本概念予以规范并达成共识,是土司制度研究的基础工作之一。  相似文献   

12.
随着湖南永顺老司城、湖北咸丰唐崖土司城、贵州遵义海龙囤联合组成土司遗址将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的研究掀起了新一轮的研究高潮。就2013年来看,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土司学"基本理论与方法研究,二是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经典著作研究,三是中国土司制度研究,四是改土归流研究,五是中国土司文化研究,六是土司遗址申遗地研究。七是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区域研究。这些研究不仅为构建"土司学"奠定一定实的学术基础,而且为土司文化的有效利用提供了可能。这里,主要评述后三方面的研究情况以及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其未来走向。  相似文献   

13.
从东兰土州到凤山土分州的设置,东兰韦氏土司虽然失去统治领地的半壁江山,但仍然拥有一席之地的统治地位。从微观层面追溯凤山土分州的由来及其同知衙署选址的变迁,厘清凤山土分州土司的行政组织、经济制度、兵役制度、司法制度、教育制度的演变过程,探寻凤山土分州土司制度的特征,无疑颇具当代价值。  相似文献   

14.
明代中后期,面对内外局势和实力强弱的变化,永顺土司彭氏家族在不同的政治利益的驱使下,选择了不同的婚姻对象,与其周围的土司家族之间通过联姻,形成了一个婚姻集团,建构了自己的权力网络,巩固了永顺土司在地方社会的权力,实现了其政治统治的目的。永顺土司这种独特的联姻方式及其变化,大多散记在碑刻、家谱等民间文献中,通过对该类文献的利用与解读,有助于深化对土司制度的研究。  相似文献   

15.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为管理少数民族地区而设立的一种政治制度,其推行客观上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从明代云南武定土官商胜、贵州水西宣慰奢香、四川石砫土司秦良玉入手,可以看到中央对女性土司设置、承袭及管理情况,亦可探讨这一时期女性土司的地位、贡献及其与中央的关系。  相似文献   

16.
54年来,在"中国文化热"的驱动、刊物的支持、学者的努力和高校的培育下,明代土司政治文化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形成8大研究板块和以土司为中心的地方史及民族史2个研究取向;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强化土司族别史研究,建立国家、社会分层体系、分类解读政治文化现象。  相似文献   

17.
明清统治者出于国家权力向土司地区延伸的需要,要求各地土司必须在国家确定的土司制度(包括承袭制度、职衔制度、贡赋制度、奖惩制度等)框架内接受地方长官的约束,履行驻防、守御的职责,随时以备征调。明清时期中央政府治理土司的主要策略有五:第一是在制度设计上,彰显约束之策;第二是在承袭问题上,显示驾驭之权;第三是在执行过程中,实施监督之术;第四是在统治手段上,采取“恩威”之计;第五是在目标设定上,达成土流一体。明清时期西南地区各地土司促进国家权力延伸的举措主要是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控制辖区内的民众,这为国家权力在西南土司地区的延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8.
广西忻城土司文化是桂中壮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忻城土司官族的诗文在用典和声韵以及形式等方面体现出逐步受中原文化影响的情况,而其中的《教士条规》16则更是体现了他们主动向中原文化靠拢的思想,由此看出中原文化对壮族文化的逐步影响过程。中原文化对土司文化的影响有主动接受和被动接受的原因,这是土司地位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19.
在梳理多民族国家国情基础上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因革脉络,土司问题是重要切入口。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版图与中国疆域具有非重合性,这是古代中国的常态。边疆土司主要存在于中国疆域的大西南地区。清代四川土司是拥有年班朝觐资格的政治体,与满、蒙、回、藏构成“五个族体联合”意义上的国体存在。清末民初,以边界定边疆、以土司守边疆的新形势,要求把云南土司纳入国家直接治理范围。经过清末改土归流、民初选派土司特派员出席省议会,云南土司的政治地位得以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接续了此前四川土司的国体地位。国家“大一统”机制经过这一近代调试得以延续,土司乃至蒙古特派员在中央与边疆之间的中介作用也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20.
明廷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土司制度,频繁地征调土司参与中央政府的军事战争,表现可谓是战功显赫,不仅维护了明廷政治稳定与国家统一,而且还大大提升了土司战斗力,形成了服务于战争的地方新习俗。这一系列的军事贡献推动了“西南蛮夷”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进程,也推进了中华民族由“自在”共同体向“自觉”共同体的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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