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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翼杰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
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所作出的放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我国现有继承法对放弃继承权的有关规定过于抽象和原则,实务中缺乏可操作性。为完善我国放弃继承制度,本文探讨了放弃继承的溯及效力、附条件或附期限放弃继承权的效力、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应继份额的处理及放弃继承权撤销的效力,分析了我国现行放弃继承制度存在的缺陷,从立法体例和内容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放弃继承权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任军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1(4):78-80
继承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制度与人们的社会、经济、文化、家庭生活息息相关,作为取得财产的重要方式,历来为人们所重视,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的继承纠纷源于继承人对遗产的争夺,但是放弃继承在实践中亦不鲜见,当遇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时,是否会侵害了他人的共同财产,常有争议;我国关于继承权放弃的司法较为抽象和原则,实务中缺乏可操作性,有必要对继承权放弃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廖显堂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3):19-24
我国基于当时的社会情况,颁布了强调养老育幼社会功能和保护继承人继承权的继承法,却缺乏对遗产债权的保护,遗产债权的保护与继承法的社会功能和继承人利益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求得两者的平衡,很有必要引入遗产破产制度。在对遗产破产的概念、遗产破产能力、遗产破产的名称和立法例、遗产破产申请的条件等问题进行探讨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继承和破产法治。 相似文献
4.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5):59-63
我国现行继承法在遗产的范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遗嘱继承和继承权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修订与完善继承法应该扩大我国继承法的遗产范围、遗产债务范围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规范法定继承人的顺序,适当限制遗嘱自由,建立遗嘱管理人、执行人制度和特留份制度,充分保护配偶继承权,并完善继承权丧失制度。 相似文献
5.
檀钊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3)
我国的限定继承是一种无条件的限定继承,重在保护继承人的利益,明显忽略了对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背离了公平地保护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双方合法利益的立法宗旨。限定继承制度必须完善。通过确立包括遗产管理制度、继承责任制度和遗产清算程序在内的有条件的限定继承制度,同时辅以遗产破产制度作为铺垫,可以达到这一目的。 相似文献
6.
檀钊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3):80-81
我国的限定继承是一种无条件的限定继承,重在保护继承人的利益,明显忽略了对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背离了公平地保护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双方合法利益的立法宗旨.限定继承制度必须完善.通过确立包括遗产管理制度、继承责任制度和遗产清算程序在内的有条件的限定继承制度,同时辅以遗产破产制度作为铺垫,可以达到这一目的. 相似文献
7.
张进军 《聊城师范学院学报》2000,(3):73-75
限定继承是我国继承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立法宗旨是公平地保护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立法上的不完备,这一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违背其立法目的的事情。本文不限定继承制度的完善作了一些探讨,指出建立了遗产管理人员制度是限定继承制度,进而完善继承法的一项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8.
王丽丽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22(4):48-50
限定继承是我国继承法的主要制度之一,这一制度将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限定在遗产范围之内。其立法的目标价值是平衡遗产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的利益。由于我国《继承法》在法律制度整体构架设计上的结构性缺失,使得这一制度没有实现其目标价值和发挥预设的规范功能。本文主要借鉴外国成熟的立法经验,根据我国继承实践的需要,从理论的层面上进行探讨,以期对完善我国继承法尽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9.
《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6):107-110
遗产债务清偿制度起源于罗马法。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多数国家结合各自具体国情对该制度进行了立法规定。我国《继承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在遗产债务清偿制度上的规定较为粗浅。在司法实务过程中,债务清偿缺乏可操作性,导致遗产债权人和继承人难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从我国遗产债务清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出发,立足于维护被继承人的债权人与继承人之间利益平衡,明确遗产债务范围、采用选择继承责任制度以及明确遗产债务清产顺序,完善我国遗产债务清偿制度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10.
11.
依据我国的《继承法》,针对《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意见》第26条代位继承人的列举表述中存在的问题和我国代位继承法律制度有关的不完善之处,笔者提出了关于代位继承的两点立法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遗产继承法律制度提供立法参考。 相似文献
12.
颜林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6(6)
法定继承制度中,在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配偶的继承份额等方面,各国立法有较大的不同.我国的法定继承制度沿袭了前苏联的立法,但也略有不同.经过近三十年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我国家庭的成员日益减少,结构渐趋简单,新的继承法立法应该适应这一变化,在配偶的用益物权、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范围等方面进行改革,但是在对配偶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的继承权等方面的立法,则应予以保留.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限定继承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泽真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5):26-28
限定继承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于公平地保护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继承法借鉴前苏联的立法经验,规定了限定继承制度,但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很大的缺陷。应结合我国社会生活实际,确立遗产管理人,建立财产分离和遗产清册制度,增加催告遗产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对遗产分配的时间加以限制,并规定相应的诉讼程序,以有效发挥限定继承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设立继承法归扣制度的立法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谈婷 《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09,(5)
归扣是为了兼顾共同继承人间的公平,在分割遗产时将参与继承之继承人所受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作出的无偿性赠与归入遗产总额,并从该继承人的应继份中加以扣除.其源于罗马法,在世界许多国家及地区都有相关规定,但我国继承法中却没有明文立法.通过对世界相关立法的比较分析,可以明确归扣制度的内容,并对归扣制度的相关争点加以讨论,构想在我国应如何设置归扣制度. 相似文献
15.
杨培景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2(3):86-88
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如何处理,我国继承法采取了有限责任继承原则,致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我国应当改无条件的有限责任继承制度为有条件的有限责任继承制度,继承人违反有限责任继承的条件,即应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立法还应赋予债权人遗产管理请求权,以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郑学森 《教学月刊(中学下旬版)》2004,(10):3-4
在初三政治课本中,对"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受法律保护"这一内容有较为详细的论述.然而,教材只是对遗产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做了一般的说明,学生通过教材的学习远不能把握我国继承制度的精髓.在学习本部分法律知识后,他们会产生这样的认识:"只要是继承人就一定有继承权." 相似文献
17.
李鸿雁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2):117-118
法定继承是继承的一种基本方式。法定继承的继承人、继承顺序等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如何完善法定继承制度是继承法修订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我国法定继承制度的完善,许多学者发表了有益的见解,但并未取得一致的意见。关于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立法上还存在很多不足,应结合我国民众的继承意愿和继承习惯,借鉴国外立法经验,修改、完善相关立法。本文在此仅就几个问题略谈浅见。 相似文献
18.
19.
王薇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66-69
根据法律关于接受与放弃继承的期限、方式和效力的不同规定,可以把当然继承主义之下的接受与放弃继承制度概括为四种立法体例。其中德国采用的立法体例最值得我国借鉴;澳门民法典中接受与放弃继承的某些规定也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