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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殽之战》:“孟明稽首曰:‘君之惠,不以累臣衅鼓,使归就戮于秦,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课本注:“[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如果)我们国君把我们杀了,(虽然)死了,也将不磨灭。表示当死,不冤。之,结构助词。”此注对“死且不朽”的解释,不确。《汉语大词典》注:“[死且不朽]犹言至死不忘。”此解正确。孟  相似文献   

2.
馀幼好此奇服兮,年既老而不衰此句中的“奇服”之“服”,有的注本同文相训,如东汉王逸《楚辞章句》(以下简称《章句》)注:“奇服,好服也。”南宋朱熹《楚辞集注》(以下简称《集注》)曰:“奇服,奇伟之服。”清蒋骥《山带阁注楚辞》(以下简称《山带阁注》)曰:“奇服,与世殊  相似文献   

3.
《邹忌讽齐王纳谏》:“臣诚知不如徐公美,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徐公。”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一册注:“[以]以为,认为。”我们认为这一注释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4.
释“偃蹇”     
《离骚》:“望瑶台之偃蹇兮。”偃蹇一词,王逸注:“高貌。”《楚辞》中“偃蹇”共出现五次,王注均不同。除上面一条外,《离骚》“何琼佩之偃蹇兮”,王注:“众盛貌。”《九歌·东皇太一》:“灵偃蹇兮佼服。”王注:“舞貌。”《远游》:“服偃蹇以低昂兮,骖连蜷以骄骜。”王释此两句为:“驷马駊駥而鸣骧也。”《招隐  相似文献   

5.
《殽之战》中“不腆敝邑”之“不腆”,中学教材注为“不体面”。此注值得商榷。“腆”是古汉语中意义较为稳定的一个词。《说文》:“腆,多也。”《方言》卷十三:“腆,厚也。”《广  相似文献   

6.
“束修”二字,自皇侃疏:“束脩,十束脯也。”朱熹注:“脩,脯也。十艇为柬。”后之学者皆以“束脩”为弟子初次拜见老师的见面礼。今传本孔安国注:“言人能奉礼,自行柬修以上,则皆教诲之。”并未明言此“束脩”即是“束脯”。《尚书·秦誓》孔颖达疏:“孔注《论语》,以‘束修’为‘束带脩饰’,此亦当然。”《后汉书·吴佑传》:李贤注:“束脩,谓束带修饰。郑玄注《论语》曰:‘谓年十五已上也。”’是孔安国、郑玄谓自十五岁“束带修饰”之童子以上者,孔子“未尝不诲也”。孔子设教授徒,“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亦即《礼记·大学篇》“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的大学之道。大学之道必待大学之人,故孔子授徒,似不当以“束修”即“十艇脯”为“诲之”的条件,而当以是否具备大学学习资格为“诲之”的条件。故本章“束修”之说,当以孔颖达引孔安国《论语》注及李贤等引郑玄《论语》注义长。  相似文献   

7.
《楚辞章句》流传既古,亥豕帝虎,舛误甚多。余用明以来《章句》《补注》(“章句”部分)十多个刻本互校,并参验古注类书,对《章句》校勘是正,有一些收获。今略举二则,以示其例: 误而又衍之例:《招魂》“倚沼畦瀛”,王逸注云:“瀛,池中也,楚人名池泽中曰瀛。”《章句》《补注》各本同;《文选》各本王注作“瀛,池中也,楚人名泽中曰灜”。案:“瀛,池中也”之“池”字各本误,字本作“泽”。《文选·蜀都赋》刘渊林注引《招魂》本句,又引“王逸云:瀛,泽中也”,则王注本作“灜,泽中也,楚人名泽中曰瀛”,这才符合王注之  相似文献   

8.
初中第三册《愚公移山》开头一句:“太行、王屋二山,……本在冀州之南,河阳之北。”课本对“河阳”的注释是“黄河北岸”。我们认为,“河阳”应是古地名。一、从时间看。新版《辞海》“河阳”条目有注:“古  相似文献   

9.
在新编高中语文第四册中,选有陶渊明之名篇《归去来辞》,其中“舟摇摇以轻飏”一句,课本注为:“摇摇,飘荡之状;飏,动荡。”如按此注串译,颇难顺通。为此,笔者特作如下考。查几种注本,或语焉不详,或详而不确。《历代文选》(中国青年出版社)和《历代辞赋选》(湖南人民出版社)注为“飘动”。《古文选读》(中国青年出版社)注为:“船缓缓前进的样子。”言“飘动”不能准确地道出船之动态;言“前进”动作方  相似文献   

10.
《曹刿论战》(初语六册)有一段鲁庄公和曹刿的对话:“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关于句中“必以情”之“情”的释义,现代各家注本颇多争议。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一、中学语文课本注:“情,实情。”二、冯其庸《历代文选》注:“情,情理。”三、郑天挺《左传选》注:“情,诚心。”四、首都师大《中学语文教学》1979年第5期引《周礼·小宰》郑玄注,释“情”为  相似文献   

11.
一、“处处志之”的“志”并非作标记陶渊明《桃花源记》:“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其中“志”字,古文注译本大都解释为“作标志”之类的意思。如郭锡良等《古代汉语》注:“志:作标记。”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初中语文第四册《教参》将“处处志之”译为“(一路上)处处做记  相似文献   

12.
《诗经·魏风·伐檀》次章曰:“坎坎伐辐兮,寞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毛传》:“直,直波也。”朱熹《诗集传》:“直,波文之直也。”近代说诗诸家,或避而不注。或承《毛传》、《诗集传》而注,如蒋立甫《诗经  相似文献   

13.
《为了忘却的记念》一文中的“缁衣”一词,历来或注为“黑色的衣服”,或引《诗经·缁衣》篇,注为卿大夫所著之朝服。我们结合记念文章,领会《惯于长夜过春时》全诗的主旨,认为不应将“缁衣”释为“黑色的衣服”。该诗是诗人怀念友人之作,诗人是将《诗经》中的《缁衣》诗,作为怀念战友的典故来用的。最早解释诗中“缁衣”一词的是许寿裳。他在《亡友鲁迅印象记》中,谈到他问起鲁迅写这首诗的情况时,鲁迅解释说:“那时我的确无写处的,身上穿一件黑袍子,所以有缁衣之称。”后来陆续出版解释研究鲁迅诗歌的专著。如周振甫的《鲁迅诗歌注》、倪墨炎的《鲁迅旧诗浅说》、郑心伶的《鲁  相似文献   

14.
1.“丘之小不能一亩,可以笼而有之。”这一句各注本译本多有异说。郭锡良主编的《古代汉语》注为:“丘的面积很小,不到一亩大,可以装到笼子里占有它。这是形容丘很小,可以一览无余。……笼,作动词用,装入笼中。”刘盼遂、郭预衡《中国历代散文选》注为:“包笼起来占有它,极言其小巧玲珑之状。”中国青年出版社《历代文选》注为:“笼:包括;笼而有之:全部占有它。”《历代游记选》注为:“整个地占有它。笼,包举。”于在春的普通话翻译为:“正好全部占有它。”  相似文献   

15.
中国《周易》学说发展到汉代,形成以“象数”学为主流的学术趋势,《易》家必本于卦象爻象以立说。至三国魏王弼(字辅嗣)作《周易注》,力扫“象数”之弊,独标以《老》、《庄》玄理说《易》的新风,于是“象数”《易》学渐衰,而“义理”《易》学日盛。历魏晋南北朝的三百多年间,王弼“扫象阐理”的《易》说几乎笼罩整个学术界,虽东汉大儒郑玄的《易注》也不能与之抗衡。 到公元七世纪唐代贞观年间,唐太宗敕命孔颖达等人主修《五经正义》,其中《周易正义》采用王弼、韩康伯注本,孔颖达为之作疏。王弼《周易注》原只涉及六十四卦经文和附于各卦的《彖传》、《象传》、《文言传》,而《系辞》以下诸传不注,后有东晋韩康伯承王弼之旨续注余篇。由于孔颖达《周易正义》选用王、韩旧注为定本,唐代开科取士的《易经》教科书,即依此为准,遂使王弼以“义理”为主的《周易》学说在此后产生了更加深远的影响。 王弼《易注》开始盛行的东晋期间,为之续注《系辞》以下各篇者,有谢万、韩康伯、袁悦之、恒玄、卞伯玉、荀柔之、徐爱、顾欢、明僧绍、刘(王献)等十人(见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吴承仕先生云:“自元嘉以来,王《易》盛行,独阙《系辞》以下不注。故自谢讫刘专注《系辞》,皆继辅嗣而作,其同以玄远为  相似文献   

16.
王粲《登楼赋》 兹楼 《赋选》以为“登当阳城楼”。误。王粲所登城楼,旧说有当阳(属湖北)城楼(《文选》李善注引盛弘之《荆州记》说)者;有江陵(屑湖北)城楼(《文选》刘良注说)者二说。但核之赋中所言“漳水”、“沮水”、“陶牧”、“昭邱”等地理方位,则“当阳”、“江陵”二说显属不合。今据郦道元《水经注·漳水注》:“漳水又南迳当阳县,又南迳麦城东。王仲宜登其东南隅,临漳水而赋之曰:‘夹清漳之通浦  相似文献   

17.
一、“谁之永号”的“之”《诗经魏风硕鼠》“乐郊乐郊,谁之永号”中的“之”字,有人认为是语助词表反诘语气(如蒋文甫《诗经选译》);有人认为这个“之”字是对“谁”起强调作用,无实在意义(如天津圹沽区教育局教研室《中学课本古代诗文译注》);有人译“谁之永号”为“有了安身之处谁复痛哭长吟!”“之”字未注(蓝菊荪《诗经国风今译》);中学课本注这个“之”字为“尚”“还”,可是有人说“这是明显的错误,”(如程希岚《古汉语语法概  相似文献   

18.
如今不少报刊,乱用“位”字到了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此话怎样?请先看《汉语大字典》对“位”的一条注释:朝廷中群臣的位列。《说文·人部》:“位,列中庭之左右谓之位。”段玉裁注:“庭当作廷,字之误也。”《尔雅·释宫》:“中庭之左右谓之位。”郭璞注:“群臣之侧位也。”邢注“位,群臣之列位也。”郑玄注:“位,朝位也。”由此可见,“位”的本义是很庄重严肃的因此,后转用为量词时,很自然地表示对人的尊敬,如:诸位、列位、几位等。对这一点,《汉语大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等工具书都有说明毛泽东很注意这一点。他在《…  相似文献   

19.
刘熙载说:“揭全文之指,或在篇首,或在篇中,或在篇末。在篇首则后必顾之,在篇末则前必注之,在篇中则前注之,后顾之。顾注,抑所谓文眼者也。”而《北京的色彩》(下简称《北》)的文眼情况就属于“在篇末则前必注之”。  相似文献   

20.
中学语文课本初五册《干将莫邪》:“王即购之千金”。课本注为“悬赏千金捉拿他”。这“千金”是什么和是多少,不得而知。高一册《记王忠肃公翱事》:“列价五百金”。课本注为“五百两银子”。“金”为什么变为“银”和“两”也不得而知。高六册《荆轲刺秦王》:“夫今樊将军,秦王购之金千斤,邑万家。”课本注“金”为“铜”又为什么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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