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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作为我国法典化的开端与范例,《民法典》为教育法典的编纂提供了可供参酌的宝贵经验。因此,通过认真审视“《民法典》如何而来”,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思考“教育法典向何处去”。研究认为,在宏观理念层面,教育法典应当追求体系理性,采取体系化的编纂模式;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教育领域的实践需求;奉行权利本位,把确认和保障受教育权作为法典的核心任务。在编纂路径层面,教育法典应与单行法形成“分步渐进+动态同步”的统筹发展关系,总则应以法律关系作为逻辑主线,分则宜将教育类型作为编排基准。  相似文献   

2.
法典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教育法典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打造教育发展的宪章、彰显教育法典的民族风格、弘扬中国特色教育法治精神,进而形成教育法典的中国气质,必然成为法典化的理想追求。但理想与现实尚存差距,我国教育法典编纂虽有一定基础,却依然面临着教育法律体系建设尚不够成熟、教育法地位问题尚存在争议、教育法治建设实践发展尚不平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尚有诸多不确定因素、教育法学元理论建设尚存不足等现实困境,挑战难度极高。面对挑战,教育法典编纂必须有机平衡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实行“理性主义思路”,从务实导向、问题导向和培育有机生长的良性生态方面打牢思想基础,以高成熟度的学术研究为支撑、以高包容度的舆论导向为支持夯实理论基础,实施“过渡性法典化”策略,发挥立法机关和学术力量等方面的协同作用,在法典体例结构、立法技术上体现发展导向,推进教育法典编纂的实施。  相似文献   

3.
教育法法典化是应教育法治时代需求的一个重大课题。时代发展迅速,一部法典难以囊括所有的教育法律法规,因此需要采取综合的方式,遵循综合式法典编撰思路,探索“教育法总则+分则法典化+单行法+规章汇编+判例”模式,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教育法法典体系,适应未来社会法典建设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法典式的立法模式是大陆法系国家立法的理想化模式,法典化程度是衡量大陆法系国家法制建设发达程度的主要的标志.我国环境法的法典化研究处在起步阶段,从环境法调整对象、环境权力体系完善程度、环境法现状看,目前中国环境法不适合法典化.  相似文献   

5.
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和推进依法治教要求完善教育法治建设。新颁布的《民法典》丰富了我国的立法实践,以法典化引领教育立法为我国教育法提供了新的立法思路。教育法的法典化是针对教育领域内所有法律关系而制定一部具有基础性和权威性的《教育法典》。编纂《教育法典》应当加强全国人大的主导性,发展“一揽子修法”的立法思路,并参考借鉴域外教育法典的有益经验,探索编纂适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的《教育法典》。此外,编纂《教育法典》需要加强关于立法原则、法典设计价值、法典编纂技术、法典体例编排、法典与其他法律和国际规范的衔接的理论研究。  相似文献   

6.
法典编纂史对现代国家的法典编纂工作具有重要镜鉴,包括中国即将制定的教育法典。中国制定教育法典,应立足教育法典的传统与历史,基于本国既有的教育立法,发挥《民法典》的示范效应。通过制定法典,回应现实中的教育问题,实现教育立法系统化,加快教育法治发展,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选择适合中国的法典化路径,在形式上整合现有教育立法形成一部完整统一的立法文件,在法典结构上采取总分式,协调教育法典中的公私法律关系和公私法律规范,预留一定的立法空间以保证教育立法的发展,并借鉴域外教育法典的经验,继承中国教育立法的传统,制定一部符合教育法精神、中国教育国情和法治发展的教育法典。  相似文献   

7.
高杭  王子渊 《教育研究》2023,(8):143-151
适度法典化,作为一种新型法典编纂模式,凸显了新兴行政立法领域的法典化与传统部门法法典化的范式差异,反映了法典化的目标确定与模式选择应立足特定立法领域自身特点的新认识。将其引入教育法法典化研究,对于凝聚学界关于教育法法典化特殊性的共识,推动教育法法典化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具有积极意义。教育法法典化的模式选择,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教育法的行业法定位这一内生性因素,要求教育法法典化在追求价值基础的完备性、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规范编纂的整全性方面保持适度,决定了教育法法典编纂应当走适度法典化道路。推动教育法的适度法典化,应当注重法典规制结构的精简性,基本满足教育行业改革发展的整体性要求;注重法典规范形态的综合性,发挥好授权性、引致性、衔接性规范的积极作用;注重法典价值选择的衡平性,聚焦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8.
法典是法律技术高度发达的标志与产物,也是法律概念规范建构与精准运用的最佳典范。确立教育法典核心概念作为“提取公因式”的工具是教育法典编纂的必要前提。教育法典核心概念的选择及内涵的界定从根本上影响着法典化的路径选择与结构安排,因而应对我国教育法治实践进行系统思考与体系建构之后谨慎确定。根据对民法与行政法的核心概念“法律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嬗变、价值定位与体系功能的分析,教育法典的核心概念应当实现形式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具有促进外在与内在体系整合的基础性品格,并彰显教育法学独特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9.
环境法法典化为环境法律关系的整合与更迭提供了一次契机。“个人”作为广泛存在于环境法律关系中的要素,地位和形态也将随之变化。环境法法典化采用的“适度法典化”方式决定了“个人”展开方式的调节需要与环境法法典化保持一致,实现体系的相对稳定性。因此,将现行环境单行法律中的“个人”条款进行分析后可得:“个人”环保义务由国家环保义务分配;现行条款中“个人”意蕴和表达因法律关系特点具有灵活性;“个人”主体环境法律关系涉及义务性条款、引导性条款与参与性条款。环境法法典化中“个人”的具体展开,不仅需要立足于实然概括,还应当根据环境法法典化的背景进行应然推导。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商事立法一直采用颁布单行法的模式。但实践表明,仅具有个别领域特征的单行商事法律不足以适应调整商事关系的需要,还需要具有一般性调整特征的商事法律,即商事通则。它是规定调整商事关系的共同性规则。商事通则的体系结构应根据我国现实的理论、立法和实践来确定。  相似文献   

11.
“走出去”已成为中国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方向。从战略构建的角度看,“中国教育走出去”亟须回应四个基本问题:其一,从传统中国的文化信仰,当代中国的现实利益以及可能产生的国际贡献中寻求“走出去”的重要意义;其二,界定作为抽象主体的国家与作为行动主体的政府、教育组织、企业、非政府组织所应扮演的角色;其三,在资源与知识的二元分类框架中理解“中国教育走出去”的内容载体,并推进其由硬投入向软影响转变;其四,充分利用有效的国际机制,拓展“中国教育走出去”的路径。  相似文献   

12.
当下我国教育惩戒种类创设权正面临缺少系统规制、法律渊源零散、被部分非正式法律渊源滥用等法律规制困境。以兼顾教育惩戒种类多元化和法治化的需求为前提,教育惩戒种类创设权应当严格遵循惩戒目的正当、惩戒对象适格、惩戒内容合法等教育惩戒边界。根据我国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的发展趋势,由“教育法典”采用“分类肯定列举+兜底概括授权+反向否定列举”的立法技术来统一规定教育惩戒种类创设权并仅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配置各自法律位阶所对应的教育惩戒种类创设权,应当是我国教育惩戒种类创设权的理性法律规制方案。  相似文献   

13.
教育元评估是推进教育评估专业化发展的重要路径,对于实践层面教育评估活动的元评估而言,其核心要素是制订教育元评估指标。文章指出教育元评估指标的制订应遵循合目的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原则,借助理论推演、因素分解和Delphi法等方法,按照规范的流程在教育评估领域专家的指导下进行。文章还借鉴了美国教育评估标准的逻辑架构,并结合我国教育评估实践的经验,提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教育元评估指标体系,相关的实践探索将为教育元评估的实践提供依据,也为建立我国教育评估行业规范和专业标准提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14.
教育法典宜选择总分结构的体例设计,总分结构的科学性在于增强概念使用的统一性、促进教育法体系的精炼化、保持教育法体系的外部开放性。潘德克顿体系和融贯理论为总分结构提供了可行性支撑。作为教育法典总分结构基础的统领关系,指的是总则编与分则编、教育法典与教育相关法的统辖引领效力。教育法典内部总分结构的统领关系具体表现为教育法典总则编基本原则对分则编的统领效力和教育法典总则编一般规则对分则诸编的统领效力。教育法典外部总分结构的统领关系具体表现为教育法典立法目的对其他教育相关法的统领、教育相关法主动适应教育法典的调整范围以及教育法典与教育相关法的协同共治。  相似文献   

15.
高等教育国际化既是新时代我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应然要求,也是参与全球教育治理体系和彰显全球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尺度。从全球治理的视域出发,构建“价值共识-制度公约-组织协商”的多维度分析框架,以此梳理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实践从接纳共享到输出共享、从场外接轨到场内共建、从松散联合到协作共商的演变特征,并揭示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面临三大矛盾:价值共识共享中的路径依赖掣肘、制度公约共建中的本土角色暗淡、组织协商共商中的合力发挥不足。基于此,我们应加强文化自觉,构建中国高等教育国际话语体系;提升制度能力,深度参与高等教育国际规则的实施与制定;注重多元面向,打造分层分类的国际化网络协商新格局,以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和全球教育治理能力。  相似文献   

16.
教育平等原则是法国《教育法典》的三个基本原则之一,具有四重内涵:保障受教育机会平等,通过援助等手段促进实质平等,确保包容性的学校教育,学生参与及社会参与。教育平等能够成为法国《教育法典》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具有历史依据,有利于法典保持基本原则和制度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具有宪法依据,从而使这一原则具有充分的民主基础。教育平等原则在法国《教育法典》编纂中发挥了建立基本制度和产生具体规则的功能,真正贯穿于法典,支撑起法典的结构。  相似文献   

17.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效提高了我国义务教育投入水平。然而,城乡接合部学校的城市性质使其享受政策保障受到一定限制,同时其教育经费又往往难以达到主城区水平,因此城乡接合部地区可能成为处于主城区和农村之间的义务教育经费“洼地”。本研究基于教育经费统计数据和空间数据,使用空间断点回归方法,定量地研究“新机制”背景下城乡属性对于学校生均教育经费投入的影响。结果发现,城乡接合部学校生均经费显著地低于邻近的农村学校,而且存在学生规模过大的问题。本研究建议,现行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应该对城乡接合部学校的教育经费予以重点倾斜。  相似文献   

18.
20世纪中后期,在消费主义思潮、新公共管理主义以及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共同作用下,“学生消费者”成为西方高等教育变革的重要产物。西方学者围绕“学生消费者”形成了支持与批判两派理论,支持派认为“学生消费者”在提高高等教育管理效率、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以及促进教育过程民主化等方面具有积极功用,批判派则提出“学生消费者”引发了学习动机功利、学习分数膨胀、学术标准下降以及学习体验失真等一系列教育问题。在消费主义思潮影响下,我国本科教育人才培养实践陆续出现一系列“学生消费者”倾向:一方面高等院校开始关注学生就读诉求与学生满意度,另一方面“文凭至上”“考证热”“水课”“清考”等负面产物也逐渐浮现。当下破解我国本科教育的现实问题、实现创建一流本科教育目标需从重新审视我国本科教育发展价值观,重视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平衡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以及改善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方式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9.
Bilingual educational research is a comprehensive, cross-cultural, interdisciplinary, and borderline disciplinary domain that studies the phenomena and regularities of bilingual and bicultural education (including those of multilingual and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As well as being a branch discipline of ethnic pedagogy, it is at the same time a branch discipline of ethnic linguistics. Since the 1950s and in the wake of the deepening and popularization of research into bilingualism and biculruralism on the international scene, research has rapidly advanced into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bilingual education. All multinational countries in the world and a number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have successively set up bilingual educational research institutions, initiated research into bilingual education, and published large numbers of academic treatises and books, results of experiments, and investigative reports. Worth mentioning is that the world-renowned Canadian scholar, Professor W. F. Mackey, and Professor Migual Siguán of Spain accepted a research project on "bilingualism and education" from the International Bureau of Education (IBE), the final result of which was a book entitled Education and Bilingualism. This achievement marked the fact that bilingual education had initially become an independent discipline. Although this research was not all-inclusive, it delineated at least a rough framework for disciplinary research into bilingual education and laid a preliminary found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future research in bilingualism. Its main content included bilingual individuals, bilingual societies, bilingual education, the psycho-sociological basis of bilingual education, organiz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bilingual education, and assessment of research into, and results of, bilingual education.1 In this project, the authors gathered and studied facts related to bilingual education in some of the main multiethnic and multilingual countries and regions, as well as the circumstances of research into such education. However, they did not touch on bilingual education or bilingual educational research in China. Thus, by developing research into the bilingual education conducted among China's ethnic minorities, we will not only be promoting the smooth advance of the practice of China's bilingual education and realize mutual linguistic communication, political equality, common cultural prosperity, common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ultimately, the great unity of all China's ethnic peoples, we will certainly enrich the world's treasury of bilingual educational research and make China's due contribution towar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and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bilingual education.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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