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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胜琴 《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2009,(4)
我国刑法中的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行为。侵占罪作为我国97刑法的一个新增罪名,在实践中一方面由于对"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等表述的不同理解,因而在罪与非罪的界限方面存在许多争议;另一方面,由于侵占罪与盗窃罪、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侵占罪与抢劫罪等其它财产犯罪具有许多相似之处,因而在此罪与彼罪的区分方面也存在着许多争议。故本文拟对侵占罪的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做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3.
林国全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3,23(3):252-255
如何理解侵占罪的犯罪对象范围,是准确把握侵占罪的重要问题*该文从侵占罪的概念开始,对他人财物的范围、遗失物和遗忘物的联系与区别及埋藏物的概念等问题进行研究,以此来界定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相似文献
4.
李林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9,31(1)
对我国刑法分则侵占罪中遗忘物进行研究,必须结合民法遗失物制度进行。与其他地区或国家遗失物制度相比,我国遗失物制度旨在提倡一种拾金不昧的崇高精神,从我国立法体系和刑法规定来看,侵占遗忘物本质上属于"背信罪"。正是基于此,在我国文化和制度背景之下,侵占罪的对象只能是遗忘物而不能是遗失物。对遗忘物的认定,应依据物品在物主丧失占有后的具体法律状态,而不能依据物主记忆力的强弱或者记忆时间的长短。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刑法>在1979年<刑法>的基础上作了重要补充和修改,增设了许多新罪名,侵占罪是其中一种,属于侵犯财产罪.本文就增设侵占罪的必要性、法律特征和侵占罪与非罪、侵占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等几个问题对侵占罪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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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远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5,24(4):160-160,F003
侵占罪是我国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单位应当是该罪的犯罪主体;侵占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其中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产生在持有之前或持有之后。 相似文献
8.
侵占罪是修订后《刑法》增加的新罪名,即第二百七十条和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本文通过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简要分析了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刑法》在1979年,《刑法》的基础上作了重要补充和修改,增设了许多新罪名,侵占罪是其中一种,属于侵犯财产罪,本就增设侵占罪的必要性,法律特征和侵占罪与非罪,侵占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等几个问题对侵占罪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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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占罪是一种将自己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犯罪行为,它与盗窃罪很容易混淆。区分一种行为构成侵占罪还是盗窃罪,关键是要判断行为人在非法占有财物时,该财物究竟受谁的控制。如果行为人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时,已经对财物具有法律上或事实上的代为保管关系,就构成侵占罪;如果行为人非法占有已置于他人管理范围内的财物,则构成盗窃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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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刚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5,26(1):157-158
我国刑法虽然明确规定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及其埋藏物,但是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针对这三类犯罪对象的内涵与外延问题一直存在较大的分歧。文章从实然和应然的角度出发,揭示了分歧的症结所在,并强调指出公共财物、遗失物以及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埋藏物应被纳入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之列,以求真正贯彻罪行相适应原则。 相似文献
13.
朱吉龙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11(6):66-67
侵占罪与盗窃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侵犯他人财物所有权的犯罪。二者在许多方面都有共同点。目前对侵占罪本质的理解,对“持有”的性质,对遗忘物的认定,对在特定场所犯罪的界定等问题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司法实务中认定具体罪名时也遇到了相当多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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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育明 《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1999,(3)
新刑法典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是针对当前我国侵犯财产类犯罪的社会现象增多和复杂化的状况而增设的新罪名。如何从法理和司法实践上正确认定这一犯罪,并将其与民事违法的不当得利区别开来,具有积极的意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例如,某出租车司机将乘客遗忘在车里的手机、钱包共2万多元的财物占为己有,且当乘客前来查找时,故意抵赖,推脱不知。对这类在服务行业展有发生的案件在新刑法生效前充其量只能按不当得利产生的债… 相似文献
15.
曾有焕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1999,(6)
侵占行为在现实生活中较为普遍。对于危害较大的侵占行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其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在刑法修订前,为打击此类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核准将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的行为类推定为侵占罪。1997年新修订的刑法对侵占罪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根椐新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由于该罪属于新类型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不少问题值得研究,现就其中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一、犯罪对… 相似文献
16.
谢晖 《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07,30(3):59-62
侵占遗忘物是侵占罪的特殊类型。遗忘物是持有者因疏忽未带走而遗留在他人能有效管理之场所的财物。第三者非法取得已置于他人管理范围的遗忘物,不能构成侵占罪,但可能构成盗窃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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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它是1997年我国刑法修订时所增设的罪名,它融合刑法民法于其中,并且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其操作性不强。在该罪名上,理论和实践并不统一,如何处理实践中发生的许多行为。便成了刑法理论乃至司法实务中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马学锋 《涪陵师范学院学报》2011,27(3):133-136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增设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就立法表述而言,出售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提供给他人比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更为妥当;就罪名概括而言,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比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更为妥当。 相似文献
20.
陈凤贞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3):82-84
我国《物权法》对遗失物权属的规定排除了拾得人取得遗失物之所有权可能。建立拾得人附条件取得遗失物所有权规则是权利与义务一致的要求,是公平与效率相协调的要求,在实践中应该依照过错与价值原则确定拾得人遗失物所有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