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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地求职热度升温之际。部分用人单位出现了招用新员工取代试用期员工的侵权新动向。劳动保障部门为此发出警示.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部分用人单位通过延长招聘期限不断以“新人换旧人”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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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先生与用人单位某实业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却约定了3个月。郭先生认为公司违法约定试用期,要求支付赔偿金,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实业公司却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仲裁裁决。近日,市一中院判决实业公司败诉。[案情回放]去年3月,郭先生进入一家实业公司工作,岗位为行政人事专员。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为去年3月1日至今年2月28日,其中试用期为去年3月1日至去年5月31日,约定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转正后月工资2500元。去年9月,双方劳动合同解除。郭先生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中有关试用期的规定为由提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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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来说,接下来就将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是一个很重要的“磨合期”和“考验期”,在就业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更需要毕业生多加努力,否则,一旦通不过,便会功亏一篑。那么,如何顺利通过试用期呢?总体而言,用人单位对于新人都会采取包容的态度,不能通过试用期的毕竟是少数。但是,如果要想在试用期间给用人单位留下一个较好的印象,最低也要保证不被用人单位辞退,就要努力做到“四勤”。嘴勤评价一名员工是否合格,仅有专业知识或技能还不行,人际关系也是考察的重要方面。特别是一名新员工,处理好人际关系,对将来工作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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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教学》2007,(2S):35-35
上期案例回放
小刘是清华大学刚毕业的高材生。他毕业不久就应聘到中关村A软件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作。进入公司时.小刘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不幸的是.小刘刚工作一个多月.在试用期未满的情况下.就因肺部感染病情加重住进了医院。因公司正在进行的软件开发处于攻坚阶段.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正在考虑辞退小刘.抓紧时间另行招聘新人顶替小刘的职位。请问.人力资源部经理对小刘如何进行处理,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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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 《职业技能培训教学》2005,(8):37-37
今年3月.朱小姐在深圳参加了安徽一家公司的面试.很快她就收到了这家公司的面试结果通知书,上面注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工资1800元/月.同意试用。”但到安徽上班十天后.公司却通知她:试用期间工资降到1600元/月先支付80%.剩余的20%工资等转正后再补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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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教学》2007,(4S):31-31
在线专家:鲁志峰,劳动法专家、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我在一用人单位工作了2个月,单位和我口头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因企业效益差精减人员时,我被辞退。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我是否仍然有权要求单位就辞退我进行补偿,并补缴社会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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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试用期时限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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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辞退我的理由是,试用期内表现不佳,不能胜任工作。但单位又没有证据。”从河北到北京打工的张军说,其实单位根本就拿不出证据。类似张军这种试用期内无过错、无理由被辞退的现象并不鲜见。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些用人单位错误地认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随意与被聘者解除劳动关系。有关人士认为,单位的这种做法给劳动者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伤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也有一种随时可能失业的危机感。其实,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有说法的。试用期也该付报酬日前,从河北到北京打工的张军向老板讨要试用期工资一案终于有了结果。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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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志峰 《职业技能培训教学》2006,(12):35-35
Q:我朋友是一名设计师,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但三个月满后,公司认为我朋友对工作还未完全适应,不符合正式员工的要求。于是行政部下发了一份书面通知给我朋友,并得到他的签名确认,通知中告知他因工作能力较弱未能转正,但考虑到其工作表现可以延长三个月的试用期。但三个月又过去了,公司认为我朋友还是不能顺畅完成本职工作,决定立即解除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我朋友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赔偿?
南宁 金女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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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顾名思义就是劳动关系的试验阶段,这是每个人正式步入工作岗位要经过的一道门槛,也是用人单位对工作人员的再次考验。每年都有不少人走上工作岗位,当他们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后,却丝毫不能松懈,迎接他们的是职场的第一关——试用期。在试用期里,毕业生们要历经一个从校园到社会的转变。面对新的环境、新的同事以及新的生活方式,如何尽快适应,成功跨过试用期这道门槛,成为职场新人们首要考虑的问题。而下面的几个小故事,也许能让早已是职场“老马”的你,重温当年那初来乍到的苦涩;又或让同是新人的你,在他们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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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小学全员聘任制的五项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第一,建立引进优 秀人才从教的师资调控开放系统。县级教育局应成立师资服务中心,聘请教育界专家做评委,面向社会,招聘人才。对新招聘的教师包括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各单位落聘教师,一律交由师资服务中心,按照人才市场的新机制管理其劳动工资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这部分人主要用于补充薄弱学校的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辞退,辞退后不与用人单位发生任何关系,返回县级师资服务中心待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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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教学》2007,(4S):30-30
上期案例回放
张海于2006年3月22日应聘到A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签订了两年半的合同,公司规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工资增长1000元,双方同时约定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的违约金。2006年6月28日,A公司人事让张海提供一份工作总结,以便讨论张海的转正问题,从张海却提交了一份辞职报告,并于当天下午开始就不再到公司上班了。以后的近半个月,A公司都联系不到张海,三周后,张海委托他人办理交接,并让委托人代领他上个月的工资。[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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