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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对青奥会的冷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青奥会的创建和南京申办第二届青奥会的成功,使得对青奥会的研究逐渐升温。人们对青奥会寄予了太过乐观的期待。青奥会是奥林匹克 运动改革的持续。对青奥会的出台、青奥会能否回归真正的奥林匹克精神提出了质疑。对所谓的南京模式提出了质疑。  相似文献   

2.
提出了"成功青奥"的多元性评价,包括多元评价主体、多元评价体系、多元评价标准;认为青奥会的核心评估是青奥会的教育价值,基础评估是青奥会的竞赛效应,常规评估是青奥会的其他效应。南京青奥会面临的深层次挑战包括:城市形象定位的挑战;规避以往重大赛事影响的挑战;如何突出青奥会教育功能的挑战。最后提出青奥会应该注意的问题:1)青奥会的核心内容是运动竞赛活动;2)青奥会的核心角色是青少年运动员;3)青奥会的承继目标是教育青少年;4)青奥会的终极目标是促进奥林匹克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3.
举办青奥会的目的在于在年轻人中普及奥运理念,实现教育、文化和体育的结合。青奥会传播的核心内容是文化。因此,除了办好青奥赛事外,还要充分发挥青奥会跨文化传播的功能。文章通过对青奥会跨文化传播效应的阐述,分析当前我国青少年的体育价值取向,并对青奥会跨文化传播对我国青少年体育价值取向的影响和重构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   

4.
采用文献资料等方法,对2014年青奥会促进南京文明城市建设的契合点及其策略进行研究,结果表明:青奥会促进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青奥会与文明城市建设共成长;促进了青奥核心价值与文明城市核心价值的高度融合;青奥文化与教育计划提升南京城市文化等是青奥会与文明城市人文环境建设的契合点。建议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的建设,形成体育是一种健康生活方式的文化理念,借助青奥会加强城市品牌营销推广和文化软实力的建设,注重体育文化产业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在"文化与教育计划"是2014年南京青奥会一项重要内容,对青少年的成长与发展具有无可比拟的重要意义。文章通过对南京青奥会"文化和教育计划"内容的文化价值与教育价值的分析研究,为更深层次认识青奥、了解青奥、发展青奥提供理论参考依据,为青奥会的文化与教育目标的实现给予智力支持。  相似文献   

6.
新加坡首届青奥会的成功和奥运理念的回归,让更多人了解了青奥会的价值所在,本文通过对“后奥运效应”的思考,发掘青奥会奥运本源的回归,突出描述新加坡节俭办赛的成功运作,总结出适合南京青奥会办赛的经验,即凸显奥运本色、节俭办赛、绿色低碳、合理利用青奥遗产等。  相似文献   

7.
南京青奥会对江苏省青少年学生是一次重要的教育契机,为深入把握青少年学生对青奥会的思想认知动态,并为开展青奥会教育提供相关参考,通过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文献资料法和逻辑分析法等方法,对江苏省青少年学生的青奥会认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江苏省青少年学生对南京青奥会的知晓和关注情况整体上并不十分理想,虽然青少年学生对青奥会的认知在整体上呈现出积极一面,同时对青奥会的价值和作用认知尚可,但对青奥会的基础性知识和深层次内涵的认知相对不足,并且对青奥会重要信息元素和历史知识了解匮乏。其主要原因除了来自学业压力牵绊之外,学校有关青奥会教育的缺失和体育教育在该方面的低效也难辞其咎。  相似文献   

8.
通过对南京青奥会田径赛事体育展示工作的释义,阐释了南京青奥会田径赛事体育展示的制作理念,以此为基础,对青奥会田径赛事体育展示的基本要素、内涵、组织结构、运行程序进行研究分析,使青奥会田径赛场成为青奥田径运动员展现自我、挑战自我、突破极限的舞台,展现全球青年人心手相连、相互学习,分享快乐,传递友谊的新世纪青年人的风采。  相似文献   

9.
新加坡青奥会办赛实践对南京青奥会的启示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永恒灿烂的新加坡青奥会办赛突出节俭高效、注重细节管理、强调执行能力,充分展示出城市精神、国家软实力和国际形象.新加坡青奥会以其先进的办赛理念、丰富的管理经验和高效的工作方法为南京青奥会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要找出南京青奥会的准确定位,提出鲜明的赛事主题,及早规划办赛模式,科学谋划文化教育活动,举办一届成功的青奥会,为南京留下丰厚的青奥遗产,为世界奥林匹克事业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  相似文献   

10.
《体育与科学》2014,(1):73-76
本文在阐释青年奥林匹克文化教育内涵的基础上对南京青奥会文化教育现状予以分析,同时阐述了青奥文化教育过程(青奥文化教育冲突、青奥文化教育适应、青奥文化教育改造和青奥文化教育整合),最后结合青奥文化教育过程提出了南京青年奥林匹克文化教育模式。  相似文献   

11.
阐述培育公民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剖析现阶段培育公民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困境: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宣传途径单一、制度保障缺乏持续性、公民法律意识淡漠、侵权现象普遍存在。借鉴北京奥运期间的保护举措与国际经验,提出培育我国公民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建议:广泛、持续开展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工作;扩大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教育的对象和区域;深化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教育层次;普及学校奥林匹克知识的系统教育,通过培育公民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促进奥林匹克运动在我国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2.
英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国率先颁布专门法以保护知识产权,现已有较为全面的专门立法以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将2012伦敦奥运会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法的法案与其他法系国家相关法案进行比较,从中可总结出"以法护权"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修正既有法律,扩大立法范围和增加奥标使用例外务款以及提高解决侵权纠纷的效率等建议.借此完善我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立法的制度,实现"后奥运时代"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得以全面保护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通过对奥林匹克教育的涵义及内容的探析,主要从5个方面探讨了南京青奥会对青少年教育价值:南京青奥会促进青少年对奥林匹克精神的理解、接受、表达的价值;青奥会促进青少年研习健康生活方式的价值;南京青奥志愿者行动的教育价值;南京青奥会对青少年人文教育的价值;南京青奥会对促进青少年感知中华及世界优秀文化的价值.  相似文献   

14.
从北京奥运会谢幕到索契冬奥会为止,大型体育赛事不仅给世界人民带来了视听盛宴,也为全球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做出了贡献。但包括体育赛事在内的体育知识产权的保护却刚刚起步。其中,体育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问题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本文试图分析体育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分析保护体育知识产权不足之处及原因,最后系统的分析如何借助不同的部门法之间的合作,实现刑法这道最后的"底线"对体育知识产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5.
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维护和利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8年北京奥运会将按照国际惯例,以市场运作来进行。市场开发是指以北京奥运会标志名称、形象等所有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转让为条件,获得资金、物资、技术和服务的行为。有效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需要尽快出台相应的保护法规以及一些细则。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既为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财政保障,也给企业公司带来巨大的商机。  相似文献   

16.
2010年2月10日南京获得2014年青年奥运会的主办权,举办青年奥运会为南京首次赢得了直接向国际社会证明自己城市身份的历史机遇。青奥会是雅克.罗格主张并最终得以设立的新型的青年人奥运会,它以沟通和理解为宗旨,反映了国际奥委会对奥运会在商业化进程中流失的原始的奥运宗旨的补救愿望。青奥会具有高度的理想主义理念,这种理念将为南京注入城市升华的元素。青奥会是典范性的国际性赛事,在此赛事及其相应的系列性文化活动的促进下,南京的城市定位应当更为明晰,而青奥会有望成为南京作为古都型城市定位的见证性仪式。青奥会不仅是一种体育赛事,更是一种国际理念的综合体,南京和奥运会的对话将会促使南京实现城市发展理念的更新。  相似文献   

17.
奥运隐性营销行为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主体知识产权、奥运会赞助商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知情权,淡化了奥运会蕴含的商业价值,影响了奥运会开发市场的健康发展。然而,传统补偿性赔偿无法弥补奥运隐性营销行为造成的损害。我们应当借鉴美、英、加、澳等国奥运隐性营销惩罚性赔偿的立法经验,在《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增加惩罚性赔偿相关条款,规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确定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对奥运隐性营销行为进行必要的立法规制,为成功举办2020年冬奥会、提升我国体育大国形象、繁荣奥运经济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8.
分析了青奥会目标、媒介社会责任及青奥媒介传播面临的困难与挑战,解读了青奥传播与当前体育媒介传播现状之间的矛盾与抵牾。为实现青奥会目标,当下体育媒介要以社会责任为指导,将青年人作为受众主体,淡化商业色彩、规避媒介“隐性麻醉”的负面作用,注重媒介文本定位与文化品质,发挥媒介“社会公器”与“议程设置”的功能。  相似文献   

19.
基于当前赛会体育文化和精神理念关注薄弱的现实,结合奥运遗产研究现状,提出“南京青奥会精神遗产”本土性话语表述的概念体系。南京青奥会精神遗产是基于未来遗产观的一个有限、合理、抽象、凝练的概念,体现出青奥精神的时代性和长久性,蕴含青奥筹办工作的特有精神价值、道德观念、思维想象和创造空间。在此基础上,从承办模式、节俭办赛、认知反思、观念塑造、方式养成以及内涵植入6个方面尝试构建起南京青奥会精神遗产的框架性分析体系。  相似文献   

20.
奥运隐性营销行为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主体知识产权、奥运会赞助商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知情权,淡化了奥运会蕴含的商业价值,影响了奥运会开发市场的健康发展。然而,传统补偿性赔偿无法弥补奥运隐性营销行为造成的损害。我们应当借鉴美、英、加、澳等国奥运隐性营销惩罚性赔偿的立法经验,在《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增加惩罚性赔偿相关条款,规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确定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对奥运隐性营销行为进行必要的立法规制,为成功举办2020年冬奥会、提升我国体育大国形象、繁荣奥运经济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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