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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新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03,5(4):20-21
自认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于己不利事实的承认,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两大法系国家和地区的 证据法中皆有明确规定,具有证据法则的性质,其构成须具备必要的条件。符合法律规定的自认对当事人和法院产生 效力。 相似文献
2.
朱炼 《广东教育学院学报》2010,(6):53-57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它在性质上属于一种"观念通知"行为。构成自认的事实对当事人和法院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中规定的自认对法院没有约束力,自认的撤回条件不清晰,自认的对象不仅仅包括事实。应当从确立真正的辩论主义原则和完善民事诉讼立法这一宏观与微观角度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中对自认与当事人陈述、自认与认诺没有加以区分,对诉讼上自认的对象、效力、自认形成的程序性前提以及诉讼外自认或是没有明确规定或是没有规定。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在民事诉讼的相关立法上应明确区分上述两组概念,而且对诉讼上自认制度和诉讼外自认制度也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4.
张莉 《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07,24(4):68-71
自认规则为大家所熟悉的主要是明示自认,而对默示自认规则,虽然我国民事法律法规中有所规定,但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在实践中也很少运用。事实上,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沉默在司法实践中时有发生,适当的运用默示自认规则不仅对提高诉讼效率有所帮助,也可以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 相似文献
5.
自认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然而对其作用及其效力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具体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司法实践的发展,结果审判实践对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及其法律效力做了一些初步探讨,并特别分析了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几种自认,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王静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17(1):9-12
诉讼上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承认对方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构成诉讼上的自认,须具备时间要件、实质要件、形式要件。诉讼上的自认一般说来具有两方面的效力:其一,对当事人的效力;诉讼上自认的构成,免除了他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其二,对法院的效力;诉讼上的自认对法院有拘束力,即无论法官本身如何看待案件事实,都应当把当事人的自认当作真实对待,并以自认的事实为基础进行裁判,不得对自认的事实作出相反的认定。实践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全部承认的,可以免除对方当事人的全部举证责任;如果仅为部分承认的,只能免除对方当事人对自认部分事实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7.
8.
杨烁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5):30-32
自认制度是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民事诉讼制度,我国由于缺乏统一的立法和完善的司法实践,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自认理论体系。分析诉讼上自认的效力及其例外情形,以期对我国自认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自认事实所具有的免证效力对提高诉讼效率有极大作用,它不仅能适用于民事诉讼,也可适用于刑事诉讼。美式辩诉交易制度的实质就是认可被告人的自认。因此,只要将属于“自认”的部分事实从“自白”事实中分离,其免证效力将大大提高刑事审判的效率。 相似文献
10.
杨瑞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8(6):66-69
辩论主义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本质的理论概括,它落实到具体的证据制度上,一方面要求明确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并严格限制法院调查证据的范围,另一方面就是要确立自认制度。作为民事审判改革的重大成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上述两个方面均体现了辩论主义的要求,无疑具有重大意义,但其中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未来的民事证据立法中,为体现辩论主义的要求,对其进行完善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
法治的核心问题是权力与权利的合理配置问题,法治要求实现权力间、权力与权利以及权利间的互动平衡。笔者认为,在我国自认制度中存在着若干权力与权利以及权利间的失衡,故显有必要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12.
自主招生制度自2003年起历经7年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步入了正轨,但是仍然存在诸多为人所诟病的现象。四川大学"双特生"的招生迈出了新的步伐也引发各方议论,在大部分高三年级学生所走的高考大路之外的自主招生绿色小路,是否能够经受得住各方考验,能够不辱使命,扮演好高考的补充角色,关系到我国人才培养方案,也将辐射到中小学的教育,因此是十分重要的议题。 相似文献
13.
邹玉政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2(3):55-59
权力制约的制度建构必须充分调动全社会的权力监控资源并进行有机整合方能实现。民法的功能不仅在于为现代市场经济提供行为规范,同时作为私法的民法亦具有潜在的权力制约功能。当代中国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现实上的分离构成了民法权力制约功能的社会基础,民法权力制约功能的现实依据在于民法理念的更新,民法内在的民事规范、民事权利、民事责任三位一体的权力制约机制更是现代多元控权景观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民法潜在的权力制约功能的凸显,要求我们在进行权力制约的制度设计时,不应仅仅拘泥于对公法的关注,私法乃至非法律的规则也可能会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4.
叶兴艺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1(4):13-15
正义如果趋从于规则中的逻辑而不注重实践经验的总结,法律就会渐渐地失去其可理解性和合法性。法律上的合法性只有建立于社会本质阐述的合理性基础上方为有效,于此我们才能对社会中的正义观念形式起到合法化的证明作用。实践指向的正义观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主体性、反思性、实践性,人们在法律发展的经验规律和人的目的反思中达到趋向法治的过程化理解。 相似文献
15.
下载在版权法上是复制行为,私人音乐下载中最常见的为欣赏下载是否为合理使用难以定论。在线音乐付费虽是商家之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可能采取的技术措施对版权制度中的合理使用必将是大冲击。《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去掉"欣赏"之目的并无实际意义,法律不应一味缩小合理性使用范围,补偿性的机制建立可谓应有之选择。 相似文献
16.
由于我国法律规制力和自然资源特殊形态的制约,加之传统物权法理论对于林业权问题研究的不足,导致现阶段林业改革存在理论上的误区和实践中的争议。从合法性来源、概念上的称谓、性质上的诠释以及权利运作等方面来看,林业权是林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权利的总称,是兼备用益物权和准物权的特殊物权类型。 相似文献
17.
崔凯 《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3,(5):87-89
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法学专业学生在就业后缺乏实习缓冲期,必须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因为学分、学时和教学内容的限制,一般专业课程很难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行提升,而调整诉讼法课程的教学重点,可以较好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8.
林鸿伟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7,(2):83-86
合同法像其他法学课程一样,内容抽象晦涩难懂,在掌握上要求严格准确,而且时效性很强,学生学习时感到比较困难.案例教学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但囿于传统教学模式的时间、空间和手段,这种方法又往往难于很好开展.基于网上资源利用的合同法乃至其他法学课程教学,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目前学术界对此问题的探讨不是很多,而其探讨也与高等院校课程改革及人才培养模式有关,因而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9.
赵薇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6(1):68-70
海商法的修改已经被提上了日程.根据专家及学者的建议,修改涉及很多问题,租约提单的仲裁条款的效力就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随着世界上一些主要的海运国家纷纷在修订后的仲裁法或海上货物运输法中明确此类条款的效力,也由于在实践中对该类问题的解决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因此,在修订的海商法或仲裁法中对此作出规定是非常有益的.本文在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该类仲裁条款效力规定的基础上,试对海商法的修改提出一点建议. 相似文献